2007年3月16日星期五

童趣

  我、丁勾、还有一叫皮蛋的,这人上完高中就告别书本,直接闯荡社会去了。我们仨算是最成功的组合搭档,我们在一起玩的时候,每人都得突出一重点爱好。丁勾这人爱吃,皮蛋这人爱玩,我就爱看。看是花不了钱的,吃和玩都不同了。人家说你们仨一起出去玩多新鲜,啥都能配合的天衣无缝无懈可击。事实上我这人特省,舍不得吃舍不得喝舍不得穿,不像他俩,平时花钱大手大脚惯了,于是我就来管财务。记得两年前,咱们仨一起去省城玩一趟,临走时我东拼西凑弄了三十块钱还只够来回车费,他们俩都带了好几张毛主席大头像。这事憋我心里好不自在,不过那次玩的够尽兴。那天我提议住一旅社凑合睡一晚儿,睡觉时还提心吊胆的。皮蛋偷偷跑外面去弄了把菜刀,回来藏枕头下面,还叮嘱我和丁勾每人准备一打火机,以防夜里有何不良动静立即点火烧被子窗帘之类。
  我和丁勾十分不解,我说:“你丫以为在拍港台片,夜里难道有人来强奸我们仨不成?”
  皮蛋说:“你小子懂个屁,一看就知道没有在外面呆过,一点经验都没有,这叫预防不测。”
  丁勾似乎听懂了,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我明白了,说我晚上梦游或者起来上厕所你们可别大惊小怪,别一个先拿刀把我垛了另一个立即把尸体给焚了,你们这不明摆着干杀人焚尸灭迹的勾当!
  说完发现这俩人快进入睡眠状态了,于是也关闭思维倒头就睡。等我进入睡眠状态时,这俩人又醒了。那时估计得十二点多了,皮蛋说有点难熬。言下之意悬外之音就是想叫个小姐之类的解解当务之急。
  我说你省省吧,急了自己给跑厕所解决掉,别在这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丁勾居然也有同感,说:“真不行咱仨出去遛着玩吧,反正也睡不着觉。”
  皮蛋瞪他一眼,说:“你丫疯了,三更半夜往外跑,那才真叫吃饱了撑的,在这人生地不熟的,你想出去你自个出去,明天早上咱俩去给你收尸。”
  丁勾听他这么一说,吓的不敢出去了。皮蛋强忍了一夜,一个劲在那抽烟。我靠墙听着隔壁房间里种种动静,然后想想里面的情景。两点之后我们都糊里糊涂的睡着了,没有发生任何意外和特殊情况。
  第二天我们去了一个大公园里玩耍,公园门口有对母女站那寻人。我们走过去时,那母亲叫住我,说:“小同学,你能不能帮我们我们拍张照片?”
  我瞧她旁边那年轻女孩长的挺好,立即一口答应,说你们站好了,摆个POSE我说一二三不要眨眼。然后母女俩跑到十米以外的地方站好了,母亲搂着那年轻女孩,女孩伸出俩手指向我摆弄,我认为那是在勾引我。我感觉自个像在射击,靶子稍远了一点,不太容易对准。
  皮蛋和丁勾在一旁石头板凳上坐着等着看我笑话。我对了半天镜头,那母女等了很久,POSE摆了半天不动手脚都快麻木了。对好镜头之后我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居然找不到快门在哪。
  那母亲急了,叫道:“小同学,你拍了没呀?怎么这么慢呀?”
  我也急了,拿下相机,看看上面全是些英文字母,顿时悔恨自己高中英语没学好,楞半天瞪大眼睛没一看的懂的。那对母女不得不中途停止,到我跟前来问怎么回事。我很不好意思的说找不到快门。
  然后那对母女笑道:“原来你不会照相啊!”这句话声音很大,方圆十米之外的人和动物都能听见。我转过头看了一下丁勾和皮蛋,这俩人查点笑死过去了。然后那年轻女孩指了指上面某个按纽,事实上那上面按纽太多,我只是摸不清哪一个是快门。
  这下应该可以了,俩人继续回到原位,摆好POSE,年轻女孩继续勾引我。我说一二三不要眨眼了,咔嚓一下按下快门。OK!没问题了!然后母女俩兴高采烈的回来取相机并跟我道谢。我仔细瞧了瞧那年轻女孩,撑死了十七八岁,身材长相都没得说。
  然后我回头,发现那俩人不见了踪影。仔细寻找一番,发现他们在一角落里躲着嘲笑我。我过去后,皮蛋还死皮赖脸地装那年轻女孩用普通话说:“原来你个傻比不会照相啊!”丁勾也大叫道:“别跟我们走一起,咱俩不认识你!”
  我大声骂了句我操!“你没看到那丫头长那么标致,我想多跟她说句话,这你们都不懂,俩傻比!”
  此事成为一个笑柄。以后的时间里他俩经常提起,而且添油加醋描述的绘声绘色,有时还硬给加上一段无中生有的情节,每次我都哭笑不得无可奈何。

单身颂

  无论身处哪个年代,感受最深之事莫过于谈情说爱之士泛滥成灾、随处可见。当时立即惊诧无比。久而久之,倒也司空见惯了。也许是我思想太过狭隘。初见之际,满脑子里全是羡慕之意,时间一长,对这些事已是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了!
  看透爱情,也不过是人生的一门功课。追情赶爱最怕遭逢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有意摘花花不肯。切记:强拧的瓜儿不甜,又何必强人所难呢!事后也不必道“今朝为情伤心痛,举杯把酒挥泪别;情长天外无人怜,苦到尽头甘自来!”何必为自己的一相情愿而伤心、痛苦甚至流泪呢?无志者自我安慰,一醉方休;梦醒时分声泪俱下,要死要活,非要喝下一杯忘情水或是孟婆汤,让过去的事烟消云散、随波逐流。依我之见,倒不如喝下一杯三步倒或是孔雀胆。三步四尺过后,撕心裂肺、肝肠寸断,顿时一命呜呼、撒手西去。了却尘世恩怨、摆脱人间烦恼!何乐而不为呢?
  单身者爽也!无牵无挂、无忧无虑、自由自在、肆无忌惮,实在是快乐之极。的确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单身者处在世俗之外,一如既往的做情侣们的旁观者。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所以单身者一直都是清醒而明白的。倾听那些灯红酒绿之下的海誓山盟、甜言蜜语,却发觉都是始乱终弃者所发;冷眼遥望市井街头之中、深巷角落之内:四唇相交、两舌相碰,清脆刺耳,此曰‘吻’也。
  余杰在《火与冰》中道:“吻,是一种传递错误信息的工具。”事隔数日,回首再望:临别分手之际,依依不舍,难舍难分。分手之后,有藕断丝连者、恋恋不忘者、意犹未尽者、余情未了者和少数回头是岸者,但更甚者便是自称看破红尘之人。
  如若当真看破红尘,和尚庙和尼姑庵的大门永远向外敞开。释迦牟尼、达摩祖师、禅宗六祖甚至如来佛祖也会亲手持慧剑来斩心魔、断情根,让人修成正果,死后还能轮回。比之那些“风流倜傥之士,风流一世,死时也要来个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也不知要强数倍。
  单身者的至理名言是:你要爱便爱,轰轰烈烈也好、冷冷清清也罢,与我无关。我只求:潇潇洒洒走一回、迷迷糊糊过烟瘾、风风火火闯‘酒’洲。酒醉过后,倒床蒙头便睡。天塌了不管,地陷了不问;任它火烧阿房宫还是水漫金山寺,全盘抛之脑后;去梦游太古见轩辕黄帝挥剑斩蚩尤吧!
  单身乃一种享受,体验人生的一门艺术。所谓的羡慕和嫉妒只不过好似相对而言。既是相对便有参照之物。参照物何在?九霄云外或是十八层地狱以下,恐怕纵是齐天大圣美猴王亲临也未必能找的出来。

转老小《大学室友》

  直到上了大学,本人才住进寝室。原以为住寝室会象在外租房子那样无比自由,只要不拆房子其他干什么都没人管你。然而住了一段时间才发现自己想得太天真了。寝室里的规定比我国宪法条列都多,偶尔比照了一下,发现自己除了没有私自带女生入宿舍过夜之外,其他基本都违反了。其实并非我良心发现,只是没有哪个人愿意在大庭广众之下陪我上床罢了。
  大家来自五湖四海,千里迢迢相聚一起并非易事,论缘分少说也得前世五百年的修行。相处了一年,虽说彼此间尚未发生过什么风花雪月之类的事情来,不过关系也铁得熔都熔不化。大家都颇具特色,想起来让人快乐。
  首先要说的是飞哥。此人头大,而且呈正方形,典型的方正电脑代言人。他自称三岁可为诗,四岁能做赋,通古博今,才华横溢。我不知道他才华是否横溢,不过他睡觉时口水确是横溢的,不需多时便蔓延到整个枕头。然而这厮能说会道,幽默风趣,确实很有几分才气,不得不叫人折服。
  他左边床铺的叫刘涛。此人的特色是特色,平日默不作声,哑巴似的,可一谈到色情的东西,便眉飞色舞,左右逢源,滔滔不绝,兴奋不已。仿佛他自己就是男主角,而且已经达到了高潮。往往讲得大家一片沉寂,自愧不如。更有特色的是,这家伙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胡子比头发多的男人,杂乱无章荒草似的。每早起来他必要定时除草,声音大得连聋子都能听得到。每当除草机在他下巴上来回奔波时,我便想到了秋收。
  刘涛上铺是军子。说起此人,很有几分神秘色彩。平日里神龙一般,见首不见尾,经常彻夜不归。待我门一大早背书包上课时,只见他缩着身子回来上床睡觉。久而久之,养成了昼伏夜出的习惯,我门都怀疑他是不是属猫头鹰的。这厮一向比较吸引人眼球,那还要归功于他的牙齿。前排两颗牙齿不愿合群,异军突起 ,长期暴露在外,接受风雨的洗礼。太阳光底下光彩夺目,闪烁不止,挂在唇边仿佛肉案上两把明晃晃的剔骨刀,看了让人心寒。除牙之外,他还有个深藏不露的特点,那便是脚,比毒蛇都毒,触草木,尽死!每当他鞋子一脱,方圆五里内很难站人,我门在寝室受尽他那双脚的摧残,长期下来竟练了个百毒不侵,现在喝老鼠药都跟喝水似的。我门曾试想过要化腐朽为神奇,例如考试时将他的袜子放在桌肚里,然后做出偷窥状引诱监考老师前来搜查,后果是那老师必死无疑,而且连死因都查不出来。我曾虚心请教过他一次,据他透露,那脚是经过长期修炼而来,具体修炼方法是:不换鞋,不洗脚。
  最后要说的是傻志,我们班班长。他是我门寝室最爱学习也是唯一爱学习的人。每天早睡早起,生活极有规律。只是我想不通为什么生活那样有规律的人脸上痘痘却最多,密密麻麻,都腾不出地方来长毛。因为他长得酷似《色即是空》上的男主角,所以有段时间经常被我们传为笑料。
  其余几人也都很有特色,只是我不想一一描述而已。大家共处一室,笑过,闹过,打过,骂过,有没有哭过那是被窝里的事。我们一起吃,一起住,一起吹牛,一起打球。。。相伴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简单而又无聊的日子,那种感觉很轻松,很快乐!

青春无悔(7)

  九月一号早就过去了,俊也报了名,在复习班里认真的复习着。雪也在新学期中独奏起自己的美妙乐曲。然后雪在学校里和俊怎么样了,旭已经不知道了。
  旭要走了,要离开家乡去一个很远的地方继续他的学习生涯。他觉得离家越远越好,拉距离拉大一点,也许才能够减轻心头上的伤痛。
  “身上的创伤,可能有千百处,心上的创痕,却只有一处。因为那个地方就是你心灵上最脆弱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地方,就算你的创口已复,只要一回想,它立刻复发。”这是古龙的妙语,现在正好用在了旭的身上。
  旭在临走之时曾向俊要了一张雪的照片,带上了这张照片旭才安心的离开。
  旭在新的校园里并没有停止对雪的思念,那只是一种幻想,明知道那是件不可能的事,他却非要去想。
  也许旭有点太固执了,太死心眼了。其实旭也曾经尝试去忘记雪或找一个女朋友来替代雪,但他做不到。
 旭有一次在网上遇到了雪,告诉了雪,他最希望看到的就是,在俊的结婚礼堂上,那位新娘子就是雪。旭把这句话也向雪说了一遍,总算也了却了他心中的一个心愿。雪答应了他一定会努力,绝不会放弃的。旭这才安心的在他乡为他们两祝福和祈祷。
  其他的旭也没说了,他对雪的那份痴情和迷恋将一直保存和埋藏在心底的最深处。
  当旭在大学里,在他的眼中和心里,永远没有任何女生能够比的上雪。雪的印象已经固定在他的脑中,成了他脑中的一部分,所以在旭的一生中,也许都很难找出一个能够代替雪在他心中的位置的人。                       
  一个人失去了一样东西,肯定会得到一样东西。旭得到了是友谊,是一种磨练。他所做的一切全是自愿,全是值得的。虽然他得到的远小于痛苦,但他无怨无悔。

青春无悔(6)

  雪看了后,微微一笑,回道:“不要这么说,我并不像你所说的那样,我也有很多的缺点,只不过你了解我。”
  “也许是吧!不过总的来说,我为你们而感到高兴。”旭现在说的每句话都是出自肺腑,绝无虚言。
  “无论怎么说,我还是要谢谢你的,我要下了,以后有机会我们再聊吧!”雪说完便转身走了。
  旭朝她微微一笑,胸口的那股气流总算是顺下来了。
  这些话一直在旭的心里憋着不吐不快,虽然他没有把全部实话都说出来,但这一下他感觉轻松多了。
  最近一段时间内,俊一直忙于学习,没有多少时间去和雪在一起。雪很理解她,也没有去打扰他。雪是个很能理解别人的人,特别是对俊。
  俊每天去学校都很早,他不喜欢呆在家里,他和他爸爸一直很不和。俊这些天除了晚上回家睡觉之外,别的时间都在学校里用功复习。
  俊那时突发而想考法医专业,旭听了有点毛骨悚然。俊的性格本来就是这样,见怪不怪。俊说,只有跟死人才不用废话。
  几天后,俊回家一次。他爸爸非说他这几天一直在学校和雪暗度陈仓,结果父子两大吵起来,俊一怒之下又跑了出来。俊的心情特别坏,整天都皱着眉头,别人一看就看的出来了。旭听他说了,心里很为他感到不平。但这毕竟那是俊的爸爸,旭只能尽全力去劝他。
  俊的心情实在是坏,连晚自习都气的不想上了,便叫了旭一起去校外的灯光球场里,吸烟叙话。
  旭马上去买了一包烟,两个人在两个小时内就抽完了。
  所谓的“灯光球场”也不过是十年前的“灯光球场”,现在的灯光球场漆黑一片,也没人去那。白天偶尔会有些人去打球,晚上静悄悄的,倒为情侣们提供了最佳谈恋爱的场所。
  而旭和俊就在那里谈天扯地,还不时的唱歌狂笑、撕打和咆哮。能消除烦恼和不快的法子他们都用上了。就这样,俊的心情逐渐开朗起来,几个小时以前的烦恼也不翼而飞了。
  旭很高兴,他更深的了解了俊。原来俊的另一面也很象自己。原来所见到的都是俊的表面:冷酷、无情、沉默、内向。表面上的假象把俊的真实性格掩藏了起来。现在旭发觉俊也很多愁善感,这一点和自己是同出一辙。
  从那以后,俊若有什么烦心事便倾诉给旭听,旭也总是耐心地听着,然后想出一切办法来解除俊心中的不快。两个人竟然在高三的最后一段时间内建立起了最深厚最真挚的友谊。
  高考越来越临近了,转眼已到了六月底。这是最后一次于每年七月七八九考试,明天的高考就要提前一个月了。旭也不在迷惘,他现在开始为自己好好地考虑。是复习一年还是走呢?旭估计自己的成绩还能走一般专科,想走的没问题的。但他又很舍不得俊和雪,所以他想复习。但他又不能老是这样夹在中间,否则自己那样为难下去,说不定那一天自己会说出什么话来或做出什么事来,后悔就晚了。那样对他们三人都没有好处。
  俊最后做出了明智的选择:他留下来复习一年。这并非是单单为雪而考虑。这更是为他自己考虑。因为他考虑到自己今年最多只能考一个普通的本科,所以他要复习一年,明年一定要考个好一点的大学。
  俊考虑很长远,如果自己以后都想和雪在一起的话,他必须考上好一点的大学,甚至是名牌大学。那样以后出来才会有好工作,才能有高收入,那样雪的家长才会放心地让他们恋爱。旭也佩服俊的考虑,他不仅为自己考虑,也为雪考虑,甚至为雪的家长和他自己的家长都考虑了一番。
  俊对旭说:“明年,我将会全身心的投入到复习里去,所以我会暂时和你、和雪中断联系了。希望你们会谅解我。”
  旭说:“你放心吧,我没问题。雪也会谅解你的,她早就考虑到了这一点了。”
  俊说:“等我考入大学后,就要看雪的努力了。以后若有机会的话,我们会考同一所大学。那样以后我们才会一直在一起,甚至结婚。”
  旭插道:“俊,一直以来,我都有句话想跟你说。”
  俊有点惊疑,问:“恩?什么话?”
  旭定了定神,咽了口口水,说:“其实我最希望看到的就是,以后在你的结婚礼堂上,那位新娘子除了雪绝无她人。”这是他积累了两个月的内心话归结成了这三十三个字。
  俊听后,叹了口气,说:“我也希望这样,但我们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谁也预料不到以后会怎样,谁也不能保证以后我和雪就铁定了会在一起,是不是?”俊的话也是实话,他总是想的比较长远。
  “是又怎样,只要你不停的努力,对雪不要放弃就行了,你要答应我!”旭的口气越说越硬,态度极其认真,神情也极其严肃。
  俊看了旭一会,半晌过后终于说:“好!我答应!”
  高考过去了。太快了,被人们称之为黑色的七月也终于告于段落了。现在轮不到考生来判定自己的成绩,只需要他们尽情的放开自己,去好好的放松和享受一番。
  人们在专心做一件事的时候便会觉得时间过的很快很快,人们感到无聊的时候大多数是没事做或者总是做某一件事。玩也不例外,而且尤其特别,学生在玩的时候总觉得时间过的快,而在上课或是学习的时候就感到一天一万年一般。所以高考之后的一段玩乐的时间过的相当快的,旭断然报考了一所普通大专学院,已经拿到了通知书。

青春无悔(5)

  树大招风,人多口杂,果然不假。加上俊和雪都是那么的出众和优秀,有多少人在暗地里妒忌,最终由爱生恨而做出这种卑鄙的事来。话说回来,旭本来是可以发展成为这种人的,但他走的是一条光明之道,他是朝着前方走的,所以他不会成为那种人。
  雪的父母原本对她管的就非常严,如今他们管的更严了。雪在家里不知要受到多少苦口婆心的教导和责骂。俊和旭心里都为她捏了把汗,并无时无刻不为她担心。现在好了,每天放学雪的父亲都来接她,根本不让她单独走路。平日放假也把她关在家里,不让她走出家门半步。就像旭在武侠小说里看到的用什么阵势把一个个困在其中,叫他永远不得踏出雷池半步。这是相当残酷的,俊和旭都为她感到不平和愤怒,同时又无可奈何。
  现在的雪和俊已经被活生生的分开了,在学校里他们还不能明目张胆的走在一起。俊无奈之下只有托旭为他传递信息了。
  旭注定只会充当中间这个二传手的角色,其实他很乐意当这个角色。虽然说他心里和俊、雪同时的苦恼,但这个星期对他来说可以算是红色的。旭是绝对的义不容辞。这个时候他所表现出来的勤劳是空前绝无的,从高三年级楼到高一年级楼,再从高一年级楼返回高三年级楼,每天都是,从未间断过。他从未说半个“累”字和“苦”字,他自己也根本就感觉不到。
  好在俊和雪都没有放弃对方,家长和老师根本阻止不了他们的爱情。这一点旭也感到欣慰。所以他跑起来更加卖力很有劲。旭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一次模拟考试下来,俊的成绩有进无退,俊以为这样便可以令他的父母答应他继续和雪交往,其实他过于天真,他的父母没有答应。俊十分恼怒,差一点和他爸爸打了起来。俊把这些都告诉了旭,旭十分伤神,他只有好好劝劝俊。
  俊现在开始无视他父母对他的管教,一如既往地和雪交往,他已经不在乎任何人和任何事。俊在恼怒之余给雪买了一件粉红色的上衣,雪穿上去十分合适,如同为她量身定做的一般。雪心里暗暗露出的那份欢喜旭也感觉的到。
  然而,时间不等人。不知不觉中已到了六月,离高考不远了。俊自己也意识到时间的紧迫感,他对爱情和学习分的清谁轻谁重,这种情形之下他断然的和雪暂停联系,一心投入到学习里去,就像高二时候的他一样。
  而旭就不同了,他是坐在最后面的,眼睛看不见,耳朵也听不见。别人看书,他睡觉;别人睡觉时,他却抱着一本武侠小说在那看。他的生活就是和别人唱反调,也许这样才能突出一个人的个性吧!但归根结底,这种所谓的“个性”还是不好的,学谁也不能学他。
  雪理解俊必须去学习,必须和她中断联系,但一连几天见不到他,雪也开始焦急和无聊起来,正逢她周末放假,没事干她还是去上了网。
  正巧这一天又是模拟考试,旭是匆匆把试卷胡乱瞎填一气就交了,然后他也直奔网吧里,他是准备去打CS的,结果却看到了雪在里面。旭和雪同时吃了一惊。
  雪吃惊的说:“你怎么来了?”
  旭压制住心中的喜悦,说:“我们模拟考试,我提前交卷了。”
  雪又问道:“他呢?”
  他当然指的是俊。旭回答说:“还在作呢,我是一道都不会,除了做了个选择题,其实的都是空白。”
  雪听后便没有说话了。
  旭打开了网号,雪的网上立即有了反应,雪终于注意到了。
  旭不是笨蛋,这一次看来是到了要打开天窗说亮话的时候了。旭第一句就说:“现在你可猜到我是谁了!”
  雪望了旭一眼,他没敢看她。但他的余光能看到,旭的脸上火辣辣的,耳朵也开始发烧了。
  雪实在不敢相信:“我实在没有猜到,我也该猜到你就是我的网友,看来我很笨。”
  旭干脆把实话都说出来,对雪他根本不该有任何隐瞒,否则他根本对不住自己的良心。“我若不是你网友,俊又怎会知道你对他的一片痴情和真心?”
  “你是怎么对他说的?”雪问道。
  旭回答:“该怎么说就怎么说,总之我把该告诉他的都告诉他了。”旭不知道怎么回答雪才会原谅他,只有这样模糊的说了。
  “怪不得他要我给他编手链叫你来转告我,原来是你说的。”
  旭有点不知所措,想了半天才说:“你想说些什么?”
  雪没有动,她也在静静的想,也许雪一下子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旭忍不住了,掏出一跟烟来点燃抽上了。
  雪又望了他一眼,回了他:“他的确违背了自己的誓言,但我一点儿也不怪你,反而我应该感谢你才是。”
  旭一看,顿时喜上心头,仿佛吃了定心丸,又好象坐立不住,有一种想一跳三尺的冲动。
  旭说:“你能这么说,我也就放心了,否则我会一直愧疚下去的。”
  雪疑惑不解,问他:“你为什么要告诉俊?”
  雪的这个问题,旭毕竟不能说自己喜欢她才告诉俊的,只能绕着说:“因为我有不想看见你痛苦,暗恋是很痛苦的,再说俊也没有理由拒绝你的。”
  “不,俊是个很自负的人,他做事很有恒心,你也别把我想的太好了。”
  旭敞开了话门,打开了话匣子说道:“在我看来,你是我们学校里最美丽最纯洁最优秀最无可挑剔的女生了。”

青春无悔(4)

  旭也从此开始喜欢上听那些伤感的歌曲,如陈小春《我爱的人》、游鸿明《下沙》、周杰伦《安静》、苏永康《爱一个人好难》和林志炫的《单身情歌》等等。旭不停的唱着,哼着,连上课也唱。而且唱的很忘我,声音大到连讲台上的老师都听出他有个地方唱错词了。
  老师向班主任告了旭一状,说他上课无视老师,径自唱歌。班主任一怒之下,把旭调到了全班最后一位。旭连吭也没吭,默默的把桌子搬到了最后,靠着后门。每天上课,旭便望着门外。眼睛眨也不眨,神情低落的要命。旭已经没有任何心思去听课了,更何况怎么听他也听不懂了。
  有一次,旭在无意中看见了走在一起的俊和雪。旭的心被狠狠的扎了一下,他简直无法控制住自己了。但旭却看到了另一面,看到了雪最美丽最难得一见的笑容。
  旭感觉不到伤痛了。雪笑的是那么地灿烂,像春天的阳光,熔化了旭的愁苦。旭从未见过雪这般地开心。旭的眼光随着他们的脚步移动。不知不觉中,旭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来。
  旭突然发觉自己在笑,但发觉了的时候,笑容已经停止了。旭非常奇怪,刚才自己脸上的肌肉的确动过,的确笑过,怎么自己完全不知道呢?旭惊诧无比,仔细一想:想到雪笑的样子,自己自然而然的跟着笑了出来,旭终于明白为什么了。
  旭心口上的那份创伤已近被雪的笑容抚平,旭的心灵又恢复了一层活性。他竟然意识到了,俊和雪是注定会走到一起的!看他们多配啊!天造地设,无可非议!只有他们在一起时才能感到真正的幸福。
  平时不爱嬉笑言谈的俊也如同变了个人一般,太不可思仪了!爱情的力量果然是伟大的,连一个人的性格也能改变。
  旭倒不怎么在乎俊的心情,他只在乎雪。看到雪快乐,他就快乐了!
  三天后,旭吃了中午饭便到了学校里看书。俊却带了一盒又大又漂亮的蛋糕来了。原来这一天是俊的生日,在这之前,他对谁也没提过,包括雪。
  俊切了一块给旭,又切了几块给周围的同学。他自己吃了一块后,留下了最后一块最大最漂亮的,中间还带有一朵完整的花。旭想这一块肯定是留给雪的。
  的确,俊捧着那块蛋糕走过来,对俊说:“旭,你把这块蛋糕送去给雪吧!”
  旭一听,他其实很想去,那样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跟雪见面说话了。但原则上他又不可以去,他一定要克制住自己的欲望,旭说:“不要搞错了,这块蛋糕非得你自己给她送去不可,我又不是主角,倘若我给她送去她肯定会不高兴的。”
  俊听后想了想,旭的话的确大有道理,但他还是不愿独自前去,便说:“你陪我一起去吧!我一个人捧着蛋糕去,很引人注目的。”
  俊的心里非常想去看看雪,俊这样说真是正中下怀,旭一口答应道:“好吧!走!”
  两人下了高三年级楼,去了高一年级楼。无论是路上、走廊上、楼梯上还是班级内外的学生们纷纷把眼光投向他们两,见俊捧着这样一块大蛋糕,不禁十分惊诧。旭便在后面含笑不语。
  雪出来了,她开始也是吃了一惊。不过她没看到旭,旭站的很远,并靠在一跟柱子的背后,用双眼偷偷地注视着雪。
  俊说:“今天是我生日,你一定要赏脸收下这块我特地留给你的蛋糕。”
  雪笑着说:“好,我收下。祝你生日快乐!”
  俊握住了雪的手,说:“谢谢,我回去了!”说完俊转身便要走。雪拉住了他,对他又说:“别忘了,以后的每天早晨……”
  俊没等她说完,便说:“恩,我会记住的!”说完俊便走了。
  雪捧着蛋糕进了班级,班级里顿时沸腾起来。
  俊对旭笑了笑,两人一起下了楼。
  旭压制住心中一切激动的情绪,若无其事的回到了班级里开始沉默起来。
  旭只不过两天没有看到雪,就跟一个星期没见到她一样,心里的思念堆积成山,这一下突然崩塌下来,的确令他心潮澎湃,起伏不定。那股相思之情又勾了起来,取而代之的又是一阵内心的刺痛。但旭仍然是默默地承受了这种刺痛,一直等到它慢慢的淡化、消失。
  又到了周末,时间过的就是这么快!真可以用“白驹过隙”来形容了!旭的生活就是这样,散乱而无聊。当别人都在认真复习的时候,旭怎么也提不起学习的兴趣来,看来他是让自己就这样下去了。
  关键时刻连周末也没有了,无限期的上课,一直到高考。旭上课在后面睡觉,老师倒也不怎么管他了。反正他又不说话,影响不到其他人。睡完觉正好下课,他把时间都算的很准,丝毫不差。俊都有点佩服他了。
  吃完了中午饭,旭便去了网吧。他仍然抱着一丝幻想想看到雪。但雪是不会来的了,因为俊不喜欢女生没事就去上网,所以雪也不会经常来了。
  旭很沮丧、心烦,便闭上了眼睛,放着那首他很爱很爱的游鸿明的《下沙》。游鸿明那具有磁性和穿透力的嗓音,直涌进旭的心头。那句“天空啊下着沙,也在笑我太傻!”正是旭的真实写照。旭也笑自己太傻,但他傻的值得,傻的无怨无悔。
  新的星期又开始了。这个星期对俊和雪来说是黑色的,因为他们两个班的两个班主任居然都知道了他们的关系,并且还通知了他们的父母。怪不得俊闷闷不乐,原来是有学生私下打电话给了雪的班主任。

青春无悔(3)

  中午,旭躺在床上,左思右想,终于想出了点子。他拿出一张纸,干脆以字代言。上面写道:“雪 俊要我转告你,能否尽快替他编两付手链,一付紫色,一付绿色”。
  旭这一招也够狠了,那另外一条绿色的就是为他编的了。等于说是雪为他编了条手链,日后作个纪念也也行。可后来他仔细一想,这样做太不光彩了。万一让雪和俊知道,自己的形象就毁了,恐怕日后和雪做朋友的机会都没有了。想到严重性,旭又重写了一张,改了过来。
  下午旭去的很早,他就在校门口的商店耐心的等待着
  旭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一定要把事情办成,否则自己就是千古罪人。
  雪终于来了,带着那份仙云一般,旭一见眼睛就亮了。旭再次鼓足了勇气,赶了上来跟在雪的身后。
  雪完全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个人,知道旭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才回过头来。
  雪望着旭,眼神是那么的惊奇和陌生。旭承受不住雪那一双眸子里散发出来的巨大能量,忙掏出了纸条,低头道:“这,这是俊让我交给你的!”说完将纸条递给了她立即闪开了。
  雪只是一脸的茫然和不解,将纸条装进口袋里,进了校园。
  旭再也忍受不住了,这是他第一次和雪面对面的说话,尽管雪一个字也没说。旭当时的那股激动实在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下午回到教室,俊便来问他,旭说:“搞定了!接下来就看她的本事了!我想最快一天差不多了。”俊听后应了一声便回去了。
  旭估计雪的印象中已有他模模糊糊的面孔,最起码以后雪对他不会和以前一样陌生了。说不定雪编好了手链还会托他转交给俊,到时候,又可以和雪正面对话了。旭想到这里,情不自禁的笑出声来。全班的同学都看着他,旭恍然大悟,原来此时正在上课,旭忙羞愧地低下了头。
  下午放学的路上,旭见到雪。而雪也注意到了他,旭见她注意自己,顿时心花怒放,朝雪笑了笑忙转过头大口大口地喘气。
  雪在想:他和俊是认识的,而且他们的关系肯定很好,否则俊不会让他来转告我的。就这些。
  这一天旭的确心满意足了,他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但他的终点是什么,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才注定了旭所扮演的角色。
  雪非常激动,俊这个突如其来的转告,让她预料不出。雪一时兴奋,一时莫名其妙,一时又惊慌失措。因为她始终不知道旭就是她的那个和俊在同一班的网友。
  这一整天,旭都沉醉在欢愉的海洋中,尽情的陶醉着。
  又过了一天,旭满心欢喜的来到学校,心里仍在想雪什么时候编好手链会来托他转交给俊。直到他进了班级,俊便走了过来,并伸出手来。
  旭定睛一看,竟愣住了。原来手链早已编好了,俊已经戴在手上了。
  俊说:“她很细心,手链的中间有颗心,两边的两个字母分别是我和她的名字的英文缩写:J和X.我很喜欢这付手链。”
  旭的眼睛瞪的大大的,半晌才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来,说:“的确很漂亮,真快!”
  “根本就不用一天,连半天也不要!”俊用手抚摸着手链说。
  旭沉默了。旭的渴望像一片雪花,飘到了地上,化为了水,再被阳光一照,顿时消失无影了。旭的心在颤抖,血好似凝固。旭闭上了眼,好象来到了坟墓边,丧钟的声音敲响了,回荡在他耳边。旭感觉自己的呼吸成了坟墓前苔藓的暗绿色,这也是旭最爱的颜色。旭原本清澈而明亮的眼神已经死去,做了化石的殉葬品。旭感觉自己从天堂掉落到了深渊,脑海中的身影逐渐模糊,最终化成了碎片。
  俊的话中每一个字,俊的每一个动作,俊的每一个表情都像一把锋利的刀子直刺旭的心窝。
  上课之时,旭趴在桌子上一动也不动,出奇的安分。从来有过的伤心和痛苦将他包裹的格外严实。就像有一条钻心虫,从左心房钻了进去,吃光啃烂所有的心肌和血管,最终从右心室爬出来时,旭的心已经是空荡荡的,没有感觉了。
  最后剩下的唯一的一种感觉便是旭的胃和心一同收缩,越缩越紧。
  手链!一个很普通的饰物,却成了旭心中永远都抚不平的伤痕。旭搞不懂为什么会这么快!手链是怎么到俊的手中!当然,这些问题都不重要了。一阵阵酸楚涌进心头,占据了脑海。旭终究没能承受的住,一滴热泪夺眶而出,滴在了上本上。
  紧接着,眼泪根本就不听使唤,一拥而出。旭不愿让别人看见,尤其是俊,便把头埋了下去。俊是无罪的,他又怎知旭对雪也是那么的痴情呢?旭是个男生,男生的泪是不能轻易流出来的,旭这才认识到自己的感情世界是那么的脆弱,根本受不起丝毫过重的打击。
  放学时,旭走的很快,没有再去看雪。
  其实,这种打击不是今天便是明天就会来的,躲也躲不了。旭无非是想这条手链经自己的手再交给俊,顺便可以和雪正面对话,这样他定会好一点的。
  可这样一来,太出人意料了。破空而来的突然打击实在是狠!不过这谁都不能怪,要怪只能怪旭自己,是他自己硬选择要充当中间这个角色。在别人看来,他是自找的!活该!
  之后,旭有两天没再看到雪,其实他是不想看。而不想看并不代表不去想,看不到的时候想的比平时更厉害,而俊却开始和雪正式的交往了。

青春无悔(2)

  雪的生活规律没有丝毫变化,但旭却比以前愉快多了。
  雪仍然是每到周末便会上一次网,旭也准时赶去。雪仍然不知道她的网友就在她旁边,旭很想和她多沟通一点,但雪每次谈论最多的还是俊,每次都是。旭虽然有些厌烦了,但还是如实地告诉雪他所知道的一切。
  旭不是个傻子,这般道理一想既通。终于有一次,旭忍不住问她:“你是不是喜欢他?”
  雪皱了皱眉头,回了他:“我不想回答。”
  “我明白了。”旭没有再问了。很显然,雪是默认了。
  雪快走的时候又道:“我想拜托你一件事,行吗?”
  旭吃了一惊,心想该不会是她想见见我吧!想到这一颗心又快跳出来了。
  旭很爽快的答应了,就算雪要他上刀山下油锅上冰河下火海上天堂下地狱跨昆仑越秦岭……旭也不会说半个“不”字。雪若要他向东,他绝不会向西;雪若要他向南,他绝不会向北。
  雪很欣慰地道:“我要你发誓,绝不将你我网上所谈的内容告诉俊。”
  旭看了大出意料之外,这回轮到他皱眉头了。为何喜欢俊又不想让他知道呢?不过当时已容不得旭想的太多,他答应了,并发誓了。
  这样雪才安心的下了机。旭看着她走后,一颗心犹如一粒石子沉入湖底,荡起的波浪片刻之后便平静下来。旭从此开始忧虑和消沉。
  次日上课时旭不时地注意着俊,俊仍然把自己包裹在学习的圈子里,他是真正达到了“掩耳不闻窗外事”的那种境界了。
  旭后来也经常发现,雪也一直在默默地注视着俊,就像自己注视着雪一样。可惜的是,俊和雪都不知道这些。旭很不忍心见到雪这样。像雪这样的女生根本无需暗恋,她喜欢什么人可以说什么人的荣幸!无论什么人也没有任何拒绝雪。
  暗恋是痛苦的,旭自己便是个典型的例子。暗恋的时间一定要有限制,一旦过长便会养成习惯,而习惯了暗恋的人更是极为痛苦和矛盾的热闹。他(她)既不愿意再承受这种因暗恋而造成的痛苦想让对方知道却又因习惯了这种暗恋方式又不想让对方知道。时间一长,他(她)便会永远矛盾下去,也会永远处在痛苦的深渊内不能自拔。
  旭不希望雪因此而痛苦,他唯一能做到的便是让俊知道雪喜欢他。他一定要这样做,只要旭自己认为是对的,哪怕全世界的人都来反对他,他也会做的。人要相信自己,这才是一个人的个性!
  旭终于把这件事告诉了俊。他没有考虑后果,他已经违背了自己的誓言,违背了他和雪之间的诺言。旭成了一个无信之人。人在世上,没有诚信是不能存活下去的。然而旭却抛弃了它,雪知道后或许会将他拉入黑名单,永远不会再理他。但旭已经顾不上这些了。
  俊听过之后果然大惊。俊是个内向的人,喜怒哀乐不形于色。然而这一次他是震惊了,旭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俊也告诉了旭,在高二的时候,雪曾经对他表白过。但当时的俊正值全心学习之际,忍痛拒绝了雪。谁料,雪经过了这么些时日仍然一直没有放弃,雪的心里除了俊没有第二个男生了。
  俊实在不敢相信竟会如此痴情,真觉得有愧于她。旭在一旁,不停的劝俊回心转意。
  俊说:“倘若我现在回头,那我就太对不起她了。当时我拒绝了她,而她却成了我的储存品,现在我要回头的话,对雪就太不公平了!”
  旭听后查点发起火来,怒道:“你怎么可以这样想,雪一直深深地喜欢着你,只要你回心转意,她一定会很高兴很开心的。谁也不会在意以前怎样怎样,别为以前犯愁。难得有雪这样一个女孩对你这般痴情,你可别做了冷血动物!”
  俊的嘴皮子功夫远不如旭,被他说的有些动摇了。不,更确切地说,应该是被雪的真情感动了。
  而旭却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那些话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出来,好象自己完全不受控制。他是深深地暗恋着雪的,这样一来他不是把自己给打入了无底洞了啊!何况他说了这些,雪知道后会怎么想,他已经是一个不诚不信不忠之人了。
  雪更是矛盾的,她也想让俊知道自己的痴情和真心却又叫旭不要告诉俊,雪的内心已经承受了这份痛苦。
  旭是不会让雪继续承受着这份痛苦的,他是宁愿自己痛苦也不想雪痛苦。在雪、俊和自己三个人当中,只能有一个人出来承受痛苦。至少一个最多也只有一个,而这一个就是旭他自己。这份痛苦是旭自告奋勇来承担的,因为他认为这是对的,他就会毫不迟疑地去做,没人能拦的住他。
  第二天上午,俊走到旭的旁边,说:“我要你帮我个忙?”
  “什么忙你说吧!”旭答的很爽快。
  “转告雪,让她帮我编一付手链。”
  “没问题,要什么颜色的,什么时候要?”旭很兴奋的说。
  “我喜欢紫色,越快越好。”俊就这么说了。
  “好!”旭尤其兴奋,特别兴奋,兴奋的离了谱。他恨不得马上飞到雪身边,告诉她。相信雪听到后一定会非常非常高兴的。
  放学的时候,旭跑的很快,在校门口等雪出来。那么多的学生当中,雪是与众不同的。在旭的眼中,其他人都是黑白的,只有雪是彩色的。
  旭看到了雪,正待上前去和她说,可没走到雪跟前,旭的心跳又猛然加速,顿时那股勇气不翼而飞,双脚根本就迈不开步伐了。他居然连和雪说话的勇气都没有,旭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雪在自己的眼前走过,并远去。旭真恨自己是那么懦弱和无能,真恨不得一头撞死在墙上。

青春无悔(1)

  旭第一次发现雪的时候正是高三。高三,像一个千斤重的包袱压在他的身上,让他喘不过气来,每天都感到疲惫不堪。但只要一见到雪,旭便会顿时焕发容光、振作精神,让雪的美丽散发出来的光彩和雪的清纯弥漫出来的气质来驱除他身上的困乏和忧虑。
  旭在高二时曾追过几个女生,但每次总以失败而告终。他既习惯了这种失恋带来的打击又害怕再次受伤,所以旭这次选择了暗恋。雪才上高一,但她的美丽和清纯已是众所周知的了。   
  雪有一米六八的个子,偏瘦。她的脸色比平常人既白又净,因为她是全校唯一的中度营养不良患者。雪不善于嬉笑言谈。在别人眼中,她永远都是一个文静而清纯的女孩,这也难免有不少女生羡慕和嫉妒她。
  旭就喜欢默默地注视着雪,就像欣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让他沉醉。而雪一直都默默地编织属于她自己的世界。从来没有一个男生可以闯进去。雪只属于她自己。旭是个比较自卑的男生,他只有选择暗恋。
  原先旭最喜欢的字就是雪,雪成了旭心目中最完美的女神和天使。旭内心的暗恋程度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涨,他承认从未有任何一个女生让他如此心动过。雪的吸引力和魅力甚至大于万有引力。旭每天都会用一双渴望的眼神期盼着雪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一天只要能见到雪一次,旭便满足了。这是旭最初的愿望。
  一个月过去了,旭已经不能忍受每天用双眼凝视雪的那一霎那和用头脑中的记忆去勾勒雪的身影。他内心的欲望促使他要进一步去接触雪。这是一种奢望,但奢望也是靠自己去努力来争取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旭在网吧里见到了雪。雪就坐着他旁边的旁边。这太令他喜出望外了。旭不时的用余光偷偷的窥视着一旁的雪。雪好象完全未意识到旭这个人,雪仿佛与外界隔绝,呆在她自己的世界里。
  旭心跳的厉害,字也打不好了,连摸着鼠标的右手竟也开始抖动起来。旭发现雪的网号上聊友并不多,其实雪根本就不是来聊天的。雪的性格十分独特,像她这样的女生是不爱和网上那些无聊的男生们搭话的。雪是来听歌的。她靠在椅子上,闭上了双眼,品位着歌曲中每一个音符和旋律带给她的乐感和醉意。
  旭也快醉了,他实在想不出用什么词来形容此时的雪。在旭的心中,雪便是天上的仙女,超凡脱俗、滴尘不染。
  雪听完了歌便下机了。旭灵机一动,立刻坐上刚刚雪用坐过的电脑上,很快便找到了雪的网号。旭激动不已,忙加到自己的号上。这一招无疑是与雪当面接触的最佳方法。旭欣喜若狂,这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他相信这是一种缘分,老天注定赐于他的。
  此后,旭每天都会在那家网吧里盼望和等待。但雪几乎一个星期都没有去过了。旭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他不肯放过一丝希望和一点机会。他还会继续等下去,雪总会有一天来的。
  高三年级一个月只有一次大礼拜。星期六那天,旭一大早就去了网吧里等,还不时的向门外张望,内心更是在呼唤和祈祷。一直等了十点半,雪仍然未来。旭的双眼又痛又酸,他实在不能再等了,便立即下机。
  正当他从门槛跨出去之时,雪正好进来了。旭和雪擦肩而过,那一瞬间、那一刹那,旭的心查点从嘴里蹦了出来。他硬是愣在了门口,不敢乱动弹。
  旭想了一会,终于鼓足了勇气转身又进了网吧里。雪没有让他失望,加了他为好友。旭喜不胜收,立即发挥自己的形象聊天思维想方设法地和雪搭讪。而雪的态度完全是敷衍了事,根本就是心不在焉。雪只是不知道她的这个新的网友就在她身边,不出十步之谣。
  旭见不能把雪的聊兴勾起来,十分烦恼。正在这时,雪突然问了他的班级,旭很高兴地说了出来。雪看了稍稍一惊,动了一下。正好被旭看在眼里。
  雪镇定下来,又问他:“你和俊是在同一班吗?”
  旭愣了一下:俊?她怎么会突然提到俊?
  俊是旭班里的第一帅男,很有风度和形象。俊的个头比较高,篮球打的特别好,让你一见就想到“流川枫”。俊在高一时当过小混混,喝酒抽烟打架都干过了。但在高二时,他便改头换面、脱胎换骨,一头钻到书本里去,认真地学习,每天都会学习到深夜或凌晨。终于在高二期终考试中从班级的倒数翻山越岭进了前十名,俊成了轰动人物,这太令人震惊了!但俊在班里面,一直是默默无闻的,平时根本听不到他的声音,和哑巴一样。旭和俊曾坐过前后位,有那么一点点交情。
  旭回答是。
  雪继续问他:“俊现在什么样了?”
  旭实在搞不懂雪问他干嘛,便跟她说:“还是老样子,和哑巴一样,整天抱着书学习。” 雪看过后,又问了一句:“他还喜欢婷吗?”
  婷,初中三年和旭一班,在高二分文理科时才分到不同的班级里。婷是当时班级里数一数二的美女,而且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不过旭总认为婷太心高气傲,有点瞧不起人的味道。旭让雪问的晕头转向,只能这样答道:“这个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俊现在眼里和心里除了学习还是学习!”
  雪叹了口气,好象轻松了很多。最后她又打了一句:“是这样,我明白了。好吧,我要下了,以后有机会再聊吧!拜拜!”打完雪便下机走了。
  旭真的不希望雪这么快就走,她刚来还没到十五分钟呢!但他想留也留不住她,只能看着雪的身影消失在网吧里,然后回味着刚才那一幕。

关于仙剑

  我们都是一些愤世嫉俗的当代青年。作为这一代年轻人,谈论最多的无非就是恋爱、大学生活、网游、手机之类的。
  我曾在无数BBS上看过无数人写的帖子,大多数都是描述自己感情经历的。几乎每个人都受到过伤害,男的被女的伤害,女的被男的欺骗等等。我认为既然世间还存在那么多痴情不悔的女子,为何一个也没让我碰到。于是我开始怀疑痴情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痴情,在当今社会玩痴情实在是一件极度愚蠢的事情,玩不好就会反被痴情玩。毕竟这个世上并非每个男人都像杨过,每个女人都像林月如。
  如果你真的想知道什么是真挚感人的爱情,建议你看一看《仙剑奇侠传》。  仙剑里好象没有一个人最终得到快乐的,却都抱着希望别人快乐的心而活着,他们珍惜每一点一滴的快乐,充满希望的活着,为了爱他们无所畏惧,为了爱他们牺牲一切,仙剑将人性最至真至诚的一面展现在我们面前。
  仙剑带给我们的,冥冥之中有种残缺的美,他虽然并无法说是完美,可她带给了我们无限的遐想,这也许才是仙剑成功之处,想想仙剑里每一个人,她们坎坷的命运……但仙剑中每一个人都是善良的,人之初,性本善。这是她的成功之处,也是她能使得我们如此多的仙剑FANS们能在细细品味中追溯他的真谛。
  世有无情人,却有多情妖,世间万物皆有情,仙剑抓住了每个人内心都美好的最真期待,将我们带入一个圣洁让人向往的世界,即使现实中我们直面惨淡人生,心底永远有着最柔软易被打动的地方,永远对真善美有着无尽的向往和追求。
  也许,真正的完美不是无忧无虑、平平安安;而是体验,是成长,是受伤。

无题

  如今我才发觉到,只有那些郁闷空虚无聊的人和感情上受过很深伤害的人才写的出东西,而且是真实的发人深省的东西,大部分都是随笔带出的感慨。
  我写东西是一种寄托,是一种发泄,也是一种锻炼,更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但往往每次下笔千言离题万里,总是不能达到那种原本想象中的美好境界。我不敢保证自己写的东西存在丝毫的文学性,就仿佛像小学初中生写日记一般,把自己的一些想法真实的表露于文字之中,这对我来说便已足够。我从来不认为岁数越大写出的东西越好,什么余秋雨巴金一些人的文章我一个字也没看过。
  所谓“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无论是巍巍庙堂的大人君子还是茅棚土舍的贩夫走卒,只要骨鲠在喉不吐不快,根本不需理会什么知识学养外察内省什么硬度弹性什么义愤见识。文章只要写的真诚便是精彩,哪怕全文未曾引用经典人物经典著作中的只字片语,也不至于就失去发表的资格吧?

回忆我的大学(17)

  在丁勾的学校里,我看到无数美女,足以让人鼻血流尽至死。就在前段时间里,他们学校居然有人跳楼。跳楼这些事现在说起来已经不再稀奇。
  自张国荣拍过《异度空间》后跳楼,有不少人也尾随而去。而当代多少大学校园里跳楼的男女不计其数。越大的校园跳楼的人越多,跳楼很可能在今后一段时间里成为时尚,人们见面后第一句问的就是:今天你跳了吗?
  在我的学校里,我亲耳听到一对情侣在吵架,吵到千钧一发一触即发的时候,女的突然叫道:“我要去跳楼!”然后她男朋友漫不经心的说:“跳楼?跳楼好啊,跳去啊!从一楼跳没效果,二楼三楼跳可能死不掉,最多落个终身瘫痪或残疾或植物人的下场。如果真想跳,建议你找高一点的楼房,至少也要有五六层以上的。跳的时候面朝上,否则死的姿势很难看!”结果那女的不跳了,这段话被我听的一字不漏清清楚楚。
  我既鄙视又佩服那些跳楼的人。选择跳楼死,死的样子的确不太好看,而且要选好位置,别跳下来自己没死掉反把别人给砸死了,不过跳楼终究需要付出巨大的勇气。

回忆我的大学(16)

  像我这样的人中国不计其数,毕竟天下乌鸦一般黑。既然黑,不如让他黑的更加彻底,于是我开始喜欢黑色喜欢黑夜。
  我离开学校后去了我一个朋友的学校,此人我管他叫丁勾。
  到丁勾的学校时我穿着一身黑色西服,丁勾说:“别以为穿一身黑你就是黑社会!”
  于是我脱下西服,露出白衬衫,丁勾又说:“别以为穿白衬衫你就是白求恩!”
  然后我脱去白衬衫,换上黄T恤,丁勾继续说:“别以为穿黄T恤你就是黄鼠狼!”
  当我们路过一所学校时,丁勾望了望学校中间挺直的国旗,道:“别以为在那竖根杆子挂五星红旗你就是五星级宾馆!”我本以为他要说,别以为能够勃起你就金枪不倒了!
  当我们路过殡仪馆时,我说:“能不能把那三字中间那字给去掉,至少读起来更惬意!”  
  之后我想起那首《黑色星期天》,很长时间没听过了,挺怀念的。

回忆我的大学(15)

  就在那个我前脚都已经跨出学校大门的末尾,我迎来了有始以来最令我郁闷的时期。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们省举行一个文明市区大检查,那个市里的所有娱乐场所全面关门停业一个礼拜。这也许对其他人无所谓,但对我来说,简直就是毁了我整个精神世界。就连书店也关了门,而学校图书馆也不对我们这些毕业生开放,原因是害怕我们借过书后脚也踏出学校大门,从此不再归还。
  茫茫校园里,我找不到相识之人,找不到任何可以勾起我兴趣的事情。这些都不算什么,可恶的是某日下午,市区里一个炸药厂爆炸,人员伤亡不计其数,学校一到晚上停水停电。那时正直夏天,停电可以忍,停水可就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我郁闷的想跳楼。那些天我像一头猪一样生活,吃了睡,睡醒了吃,吃完了再睡
  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灵魂被扼杀精神被活埋的流浪在校园里人不象人鬼不象鬼的生物。我对这句话非常满意,形容的既经典又完美。

回忆我的大学(14)

  我在学校里依然和往常一样,和所有郁闷中的男生一样。
  我们班里很多男生的梦想都有点匪夷所思。有个家伙想去辽阔的内蒙古锡林格勒草原上拾垃圾;有个家伙想去抢个银行贩点军火毒品;有个家伙想去大城市里一边当鸭一边当网管,还有几个家伙很想当老师,这是最让我郁闷的。如果真让他们当成了老师,那教出来的学生一定是:女的进夜总会,男的进黑社会。
  这些只能成为梦想而永远称不上理想,不过好歹他们还有梦想,我却连个梦想也没有。  
  曾经无数人说过,人总要有个理想,有理想就有目标,人不断的勤奋努力朝着这个目标奋斗,总有一天会成功的。在过去,这些话让我心潮澎湃波涛起伏;在现在,这些话让我心灰意冷压抑迷茫。就像听到范纬琪《最初的梦想》一样,凭心而论,这首歌还是挺好的。
  我认为我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我了,实际上我和原来的那个我没有任何区别。
  在以前我会认为W比香烟更能填补我的空虚,自明白她永远不属于我后,才发现原来她还不如香烟,至少我只要有钱就能买到香烟,而她我却买不到。事实上另一种说法是,只要你有钱你什么都会有,你不愁没女朋友而且什么样的女朋友都可以搞到手。相比之下,我更同意后一种说法。

回忆我的大学(13)

  由于父亲刚死,母亲情绪不太稳定,那时身处学校里的我每天必打一个电话回家。哪天如果忘记或者有事耽误了,母亲必然心急如焚。后来我一时情急放心不下,用别人的学生证买了个半价火车票,回家。
  在家里呆了几天,我还是决定回学校,在家里呆着使我感到一种沉重感、压迫感和负罪感。因为我是一个不成器的孩子,我认为自己愧对死去的父亲和母亲以及这个残破的家庭。
  我即将毕业,从此彻底告别学生时代,走完学生生涯。我的人生观何价值观也有了很大改变,我曾经认为不可能的事情发生了,可能的事情变不可能了,我却没有因此而心灰意冷。情绪上有段时间可能会不适应,但时间流逝的很快,有些事情发生过了,很快就会被时间掩埋被人们忘却。对我来说,一个年轻小伙子,有些东西忘记的还是很快的。
  但在家里,我的脾气一度很坏。我甚至指着我父亲的遗像对我妈很坚决很强硬的说:“妈,请你以后不要在我面前提及这个人以及关于这个人的一切事情!”我妈当时泪流如雨,伤心道:“孩子,你怎么这么不体谅你妈,你妈以后可就活在回忆之中了呀!”此刻,我说了有始以来最深明大义的一句话:“妈,你错了,你不能活在回忆之中,你是活在现实之中的!”尽管如此,我也是时常回忆过去。
  在这一点上面,很多人都是很佩服我的。因为我可以放下很多别人放不下的事情和人,思想上可以想开很多别人想不开的事情。虽然从我表面上依然那么幼稚,但骨子里我却在不断的追求成熟化。但明眼人可以看的出来,我骨子里依然是个幼稚的孩子,我只不过在表面上故作成熟罢了。这就是有些人刻意的去追求些什么模仿些什么,结果却适得其反,与其向往中的目标背道而驰。

回忆我的大学(12)

  我的毕业论文应该算是我们学校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上天难找下地难寻的,先前的内容是我在网上找了很多资料七拼八凑然后整理到一起的,后面的总结概述我则这么写:
  “尊敬的各位教过我以及没教过我的老师,首先得表达一下我对你们的谢意,因为这是形式问题。尽管我经常旷课,各位老师们可能根本就不认识我或不记得我;即使我身在课堂我的心也不可能在课堂上;就算我没有学到各位老师教给我的一点一滴,但我在这三年时间里自己学到的东西却是终身受益无穷的,所以我也要感谢我自己。
  我的这篇不堪一击的论文能够在各位老师的慧眼下苟延残喘我感到庆幸万分。做学生的我们都很明白,所谓的论文是我们在这里完成的最后一道工序,我们都十分认真对待并好好完成,因为这道工序对我们的影响作用巨大。事实上现实中很多东西就像这篇论文一样,什么叫以小见大,这就叫以小见大。而我们早已麻木,因为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做很多事情已经司空见惯。我们试图在风花雪月中醉生梦死,在灯红酒绿中魂牵梦绕;在水波不兴时惊世骇俗,在清风徐来时怒发冲冠……
  一切的一切即将结束,我们回想过去,展望未来,仿佛一切都是徒劳无功。时间说快也快说慢也慢,流水无声岁月无息,青春就这样不知不觉的被它带走。正如《再别康桥》中一般:轻轻的你来了,正如你轻轻的走,你挥了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写了很多诸如上述的那些话但只记得这一段。先不管那些老师们会不会看,我很难想象那些老师们看了后的表情如何心理怎样。总之,我写不出来那种歌颂赞扬致谢夸奖的文字,我想说实话写实际,不得以时会委婉的说婉转的写。

回忆我的大学(11)

  有段时间我很嚣张很有个性。我们有个创业课,授课老师是个刚毕业的小姑娘。她上课时情绪很不稳定,经常说一些她上学时遇到的事情,比如说捡了只小狗十分珍惜精心饲养,后来却无故失踪,最后发现尸体。说到最后泪流如雨,这使我们对她很有好感。
  有一天,她让我们每个人都写一份关于自己理想创业之类的东西。我写的东西让她感触颇深,因为第一句便引用了别人的话:大二那段时间,我像个妓女一样每日无所事事的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想到:我们完了,人类完了,这个世界完了,至于为什么完了,答案是:不知道。   
  她看了之后忍俊不禁甚至捧腹不止,然后说我太有个性。我们寝室几乎每个人都写他们心理很变态,因为我们这些人的骨子里都很叛逆,活的都很郁闷。至于为什么很变态,答案同样是:不知道。我感觉在这一点上,我超越了他们任何一个人。因为我写出的东西都很现实很真实,客观的描述了我们的生活。

回忆我的大学(10)

  我认为听歌主要听三点:旋律、歌词和歌手的声音。三者都合格了才算是一首好歌。这样看来,现在的好歌真的好少好少。
  自上大三后,我对韩国歌曲十分喜爱。听了太多中国歌,基本上全是情情爱爱的,好象没了爱情就不能活一样,听多了实在有点厌烦;中国与日本有深仇大恨,不得以不听日本歌;英语学的一塌糊涂,听了郁闷,近来韩流席卷亚洲甚至全球,听韩国歌那是一种时尚。歌词听不懂,就当听调子,反正中国好多歌与韩国好多歌都是来回互相翻唱的。我宁可听那些听不懂的,还可以声称自己听歌的覆盖面广打击面大。
  我是个悲观主义者,而韩国正是大量悲剧感人片的出产地。我喜欢听伤感的歌曲,韩国的很多音乐都非常伤感,这很符合我的口味。韩国女歌星我最喜欢李秀英,不愧为情歌天后,她的歌声让我回味让我缠绵令我陶醉令我心旷神怡。我想在寝室里放一个公放加低音炮或者超大音响,把我最最爱听的歌曲全部循环播放,并且把音量开到最大,整日不停播放,直到停电或者公放音响低音炮坏掉为止。小时候我家开舞厅,习惯了那种超大声震撼力很强的音乐,我最痛恨一些喜欢听音乐却把音量开很小很小的人,那样还不如不听,要听就来点刺激的震撼的。而且我不太喜欢带耳机听歌,我就喜欢开公放让所有人都听听。这就是我的追求,如果有人不喜欢我放的歌或者嫌声音太大我都会立马上去跟他决斗,直到这人喜欢或者觉得这么大的声音听着才爽为止。  可惜这个愿望始终无法实现。

回忆我的大学(9)

  在我离开那所学校之前,我依然独自一人在寝室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我认真的整理寝室,扫地托地,把这个对自己影响很大记忆很深刻的住的地方弄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简直不像男生寝室。然后我把寝室里能扔的东西全扔了,能烧的东西全烧了。
  记得那天夜晚,我把一些书信照片废纸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全装在几个鞋盒里,拿到了操场上某个角落慢慢焚烧。操场上布满了情侣和一些以为每天坚持跑步就可以锻炼身体或减肥的人,他们见了我这边的火光十分吃惊,原以为有人要自焚,走近一来才发现是我心理变态,因为在烧这些东西的时候我的快感一阵又一阵的袭来,火光照在我脸上忽大忽小忽高忽低,无论从远从近看上去都很恐怖,而我却很兴奋。
  那团火焰,像是殡仪馆里焚烧尸体的熊熊大火,烧掉了这三年来不想留下的记忆。
  那夜,我躺在床上,想到以后将会有无数不认识的人继续在这张床上睡觉看书自慰或者做爱,油然生出种种伤感。突然听见外面楼道上的喧闹嘈杂声,偷偷朝外看了看,又是一帮子大一大二的学生打架。我发自内心感叹一句:“哎!又PK了!”这群人,大多是刚喝过酒回来的。

回忆我的大学(8)

  我楞了好大一会才回过神,我开始往回走,始终没有再回头看。既不回头,何必不忘;既然无缘,何需誓言。回去后我在床上想了很久,我认为所有事情都很简单,只是我们的头脑我们的感情太复杂了,事情因此而变的复杂无比。
  为什么说即使以后我们之间仍然有机会见面我会尽量逃避,我想把w以及我对她的那份感情加上这两年时光作为一份美好的回忆永久珍藏起来,因为在三年大学里w是唯一让我真正喜欢过的女孩。我把这份回忆看作一个鲜红的苹果,在那里放着却永远不要吃它。如果日后某一天苹果突然开口对我说话了,那就意味着它不是苹果了!

回忆我的大学(7)

亲爱的,再见!
  那晚我们坐在学校后面的一个阴暗角落里聊了两个多小时。在这段时间里,我至少花了20分钟想象如何让自己做一回真正的男人或者顺便让她告别处女。因为那晚极有可能是我们人生中最后一次碰面。当然,那终究只是个想法。也许有人会把我想象成为一个极度卑鄙无耻之淫贼,我坦白,那是我的真实想法,大概是出于某种报复心理,恨她当初伤害我太深。其实这才叫爱憎分明,知道什么时候爱什么时候恨,该爱就爱该恨就恨。
  凭良心讲,后来一段时间里她对我还是挺好的。我认为那是因为即将离别,她对我心生愧疚加上自我丧父后对我的一份怜惜,才使她重新审视看待我。她一直认为我始终没有走出悲伤的阴影,这一点连我自己都不太清楚。但她坚信,好象她比我更了解清楚我自己。
  我清晰地记得,那晚冷风比较强,往我们身体的每个角落里钻。后来我送她回宿舍,她说我们以后还有可能见面的。我苦笑,见不见面对我已不重要。自父亲死后,我对感情事再也没有那种割舍不下的感觉了。我认为我们以后再见面的机会微乎其微,就算可以见面,我能逃避也尽量逃避。
  言语将尽,我们都不愿沉默。w对我很温柔的说了声拜拜,一阵狂风刮过来,刮在我脸上,我笑的很勉强。我看着这阵风把w刮上了楼然后消失不见。突然之间我莫名其妙的怅然若失,过去两年内的种种像电光火石般在我脑中闪过。我站在女生宿舍楼下愣了一大会。我在心里面轻声说道:“亲爱的,再见!”

回忆我的大学(6)

  五一假期过后,我接到了一条让我很兴奋的短信。那是我所朝思暮想魂牵梦绕的W发的,她说她要回来办点事情,以后再也不回来了顺便想见见我。她回来的那天傍晚,我迫不及待约她出来。她是我生命中的第二个泉水,是第二个可以让我在十米以外甚至更远看见后心跳猛然加速的女孩。那时我想拘她为己有,并且扬言可以为她做一切事情。
  那晚我原本是想带她出去做点风花雪月醉生梦死甚至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面貌的事情的,结果那天晚上我们只是散了会步,吃了个饭,说了会话,然后从此永别。我原本的兴奋让我那天在她面前说出的话都特别高深,有些连我自己听了都不懂。比如“人总是在不断改变之中的,只有事情改变人,人却改变不了事情”之类的。可惜她对这类话表现的极为烦感,使我韵味大跌失望无比。但我又不想让彼此冷场沉默,于是就随便找了个话题,可话一出口,竟然又扯到了“性”上面。我突然灵机一动,对她说:“今晚我们撇开所有情感因素,就好象两个知心朋友这样聊天,肆无忌惮的说话好不好。”
  她对此话表现的十分差异,大概这是我有始以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么认真严肃正经的跟她聊天了。我在性上大作文章,而她则表现出一副非常单纯不经人世的样子,我姑且信她就那么幼稚,也好让她给我留下最后一个完美形象。
  话到末尾,我居然又情不自禁地唠叨着“人啊总是在不断的改变之中”那句话,好象此一时又非一时了,她接着问我:“你说我变了吗?”
  我说,你变了。你一直都在变,自我认识你的那天起就在变,一直变到今天。
  她好象很沉着,继续问:“那你说,我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
  这些问题问的都极副难度。一般来说,一个女人对迷恋自己的男人提这些问题,得到的答案无非都是好的一方面的。而此时此刻的我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我了。对于这个问题,我给她的回答是:“时好时坏,你的改变是随着你自己的心情而改变,不受别人和环境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她听后沉默不语,脸上难以掩饰那份惊讶。之后她告诉我其实她也不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以前的她任性固执喜怒无常爱发脾气……现在不同了,她为她男朋友改变了很多很多,连她自己都意想不到。
  我对这个答案已经不在乎,我听后的最大感觉就是没有感觉。我笑着说,这就验证了我刚才那句话,人总是在不断的改变的!

回忆我的大学(5)

  其次,我眷恋着某些人。我一个人在宿舍里度过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我是个毕业生,大一和大二的学生在我眼中陌生一片。每天我都感觉不断有新的面孔出现,当然这中间也包含了很多美女。但那时候的我已经对此失去兴趣,看到美女我顶多多看几眼,然后就此别过。换作大一时候,可能会对其作详细调查,每天守侯,伺机进攻。而现在我每天的生活就是睡觉上网偶尔在图书馆看看书。
  当人内心有苦处有话的时候总想找个人倾诉,而我就找不到。就算找到了,这个人也未必会听我的倾诉。一般来说,男生喜欢找女生倾诉,女生喜欢找男生。我原本是希望找到曾经最疯狂迷恋的那个英语系的女生W。当发觉此人早已不在学校后我十分沮丧。我为了排遣那种寂寞空虚无聊郁闷选择用网络游戏来代替。我在网吧里呆的时间超过了我每天睡觉的时间,后来我干脆选择了包夜通宵上网白天睡觉。传说这是一种减肥的特效方法,因为每夜我都可以看到一大群女生出去包夜,无论胖的瘦的美的丑的。当然,我不会和这些女生有任何瓜葛,甚至连句话也不会说。
  四月三十号我包了一夜,五一睡了一天,十七点半起来后我感到从未有过的饥饿感。走在学校空旷的大路上,看不见半个人影,大概都放假回家了。那时天色阴暗,没有半点阳光,整个天空灰蒙蒙一片,周围狂风四起,落叶纷飞沙沙作响。我顿时感觉这个世界这个学校把我给抛弃了,我随便干吼了一声,空荡的教学楼四周的墙壁立即给了我回音,仿佛我正身处于某个大峡谷中。我听后感到异常恐怖,立马加快脚步走出校园寻找食物。

回忆我的大学(4)

  自大一的恋爱结束后,我便给自己判了“无妻徒刑”。我宁愿过单身生活,整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想看什么就看什么独来独往肆无忌惮。我坚持走自己认为正确的路,可实际上我走的却不是我自己的路,我走过的路早被别人走过无数次。所以那句话应该这么说:走别人的路,让自己说去吧!我更加相信,是我的跑也跑不了,逃也逃不掉;不是我的想得也得不到。所以我便一直在等待那位属于我的姑娘。
  曾经有几个家伙要带我半夜去洗头房想过把瘾就死。我胆子太小没敢去,没上过瘾仍然死皮赖脸地活着,白死了倒也不划算。那几个家伙以后的梦想也不外乎有个三室一厅,麻将室、电脑室、台球室、歌舞厅。还有些人梦想以后当官。当了官之后,要勤捞致富,让一部分人先文化起来。他们随口唱的歌便是,妹妹你大胆的往钱走,往钱走,莫回头……其实我们从做学生的那一天开始,到高考,然后上大学到上完大学出来工作赚钱混饭吃为止,一直都是为了我们的钱图,有钱可图,有钱便图。
  大一刚过去的时候,我连有门正而八经的考试课课题到底是叫电工电子还是电子电工还没弄清楚。不过如果真花了一番时间功夫来追溯这个问题实在是够无聊荒唐的,这就好比去研究一加二等于几和二加一等于几有什么区别一样毫无意义。
  真有那份时间功夫我宁可多打电话电脑,既可以培养感情增进友谊又可以提高打字速度和CS技术。
  后来那段时间里我迷上游鸿明《台北寂寞部屋》那张专辑。得出的结论是,游鸿明的唱功果然深厚,独具特色,每句都能听出抖音来,不愧为大师级人物。其次是赵传的《勇敢一点》,我们寝室每个人都很喜欢听。应该说只要是个男的听了这首歌都有点感觉,并且每次听到此歌时都忍不住跟着后面哼出声来。可以这么说,赵传是个男人中的男人,是个专门为男人唱歌的男人。

回忆我的大学(3)

  我们相识相交的过程是这样的:刚进学校时系里搞了个迎新晚会,我上台唱了两首歌,周杰伦的《龙卷风》和《半岛铁盒》,而她又是个地地道道铁杆Jay迷。于是乎,一场闹剧从此上演。我们在一起时无非就是谈Jay的歌、歌词旋律调子曲风等等。所以说,我们根本不是谈恋爱,而是谈周杰伦。在此,我感谢周杰伦。
  从此我不再听周杰伦,转向听陶喆。后来我发现自己根本不适合谈恋爱,或者说我根本就不会谈恋爱。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在全校所有女生的眼中,我就属于那种专门当小弟的角色。大概在这个世界上,我永远都是个配角,我的存在的目的是为其他人增添光彩。

回忆我的大学(3)

  我们相识相交的过程是这样的:刚进学校时系里搞了个迎新晚会,我上台唱了两首歌,周杰伦的《龙卷风》和《半岛铁盒》,而她又是个地地道道铁杆Jay迷。于是乎,一场闹剧从此上演。我们在一起时无非就是谈Jay的歌、歌词旋律调子曲风等等。所以说,我们根本不是谈恋爱,而是谈周杰伦。在此,我感谢周杰伦。
  从此我不再听周杰伦,转向听陶喆。后来我发现自己根本不适合谈恋爱,或者说我根本就不会谈恋爱。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在全校所有女生的眼中,我就属于那种专门当小弟的角色。大概在这个世界上,我永远都是个配角,我的存在的目的是为其他增添光彩。

回忆我的大学(2)

  实质上,我经历过一次恋爱,不过也可以说没有经历过恋爱。 大一时,我抱着对大学生活丰富的幻想和无穷的好奇心,努力表现自己。很快我就有了一位女朋友,我对此女百般照顾疼爱有加。而此女一直以来只把我当成了她旧时的对象,原因是我和那家伙背影很像,这个原因足以让我喷饭并吐血。
  可惜那时我是极不成熟的。别的情侣在周末都会在一起形影不离难舍难分,而我,则伟大的把自己宝贵的时间奉献给了自己的寝室,无私的陪伴寝室里各位单身兄弟;另外,我还让她伟大无私的陪伴着她的各位室友。这事后来被我们寝室的人经常笑话我,使我一听就烦,恨不得将这段记忆删除。可惜的是,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存在着。这是一种很高的哲学理论。但是如今我不再畏惧不再烦恼不再逃避,勇敢面对一切已经发生过的事实。对过去的事不要抱有太多的后悔,就算那些事情的确十分让人后悔。后悔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的,不要认为后悔可以帮助人总结经验教训之类的,那全是屁话。
  那场“恋爱”维持了两个月差一天,并且我很清晰地记得,她选择的分手日期的确是个黄道吉日并且足以让世界各国人都可以记住的,那就是圣诞节。我不清楚她选择这个日期得花多少心思,瞻前顾后左思右想苦思冥想反复琢磨目的是什么。难道是为了让我永远记得这一天,还是记得她这个人。
  如果现在让我回忆,我已经记不清她给我的分手理由是什么了。在古代,情侣间谁也不愿把分手首先提出来,就算是爱情鸟飞走了也要慢慢耗着,个个都怕当负心人;可如今,情侣间若要分手都争先说,后说的那个就注定落上被甩的衰名。古今差异如此之大,实在令人惊叹。我仍然遗留了古代人的作风,不会对任何人说分手二字的,事实上是不曾有任何机会让我说而已。
  而我也始终不认为我们之间在谈恋爱,即便她在我怀中的时候我也不这么认为,因为没见过哪对情侣在一起走路时中间可以空出三四个人的距离,也没有哪对情侣谈了一个多月没有一次吃饭是单独两人在一起的。我们在一起时总时很少说话,所以自她提出分手后我就十分兴奋,简直是欣喜若狂。
  分手那天下雪了,那个世界开始缤纷。我却不认为那是在下雪。空中飘着的物体似雪非雪,非雪却胜雪。
  其实我宁愿相信她是出于某种无奈,比如说她得了什么绝症快离开人世或者即将出国飞走不得以怕我伤心才故意说分手的。
  不幸的是,那是不可能的。

回忆我的大学(1)

  虽然我对那所我上过的大学失望透顶,更确切的说不该是我上了那学校,而是那学校上了我。但在即将离开它的时候,我竟然对它生出很多眷恋。                           

  首先,我眷恋这里的生活,虽然一直以来我都活的很郁闷无聊空虚寂寞孤独。但听惯了阿桑的《寂寞在唱歌》,那样的生活也就无所谓了,任何事情只要习惯了也就不会在意它带给你什么了。

  原本六个人住的宿舍如今只剩我一人,没有了喧嚣吵闹叫骂狂笑只留下死一般的寂静。每次回到宿舍,掏钥匙、开锁、推开门。由于窗户没关,一股冷风钻进我的身体,让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静。学校所处那地方一年四季风不止,空气干燥无比,很容易得结石。不过幸运的是我没有,曾经睡我对面的一个家伙被其折磨的惨不忍睹。他是肾结石,被我一宣扬,整个学校几乎都知道他是肾虚,害的他自那以后再也找不到女朋友。为此,我感觉有点对不住他。一个挺帅的小伙子,花钱大手大脚,人生词典里从来没有节省两字。没钱了四处借,总想着吃好的穿名牌抽好烟泡漂亮女孩。在他穷困潦倒的一段时间里,曾每日每夜缠着我借钱给他。我在认识他的时候就告诉他,我这个人在学校里不借别人钱,别人也别想借我钱,这是个原则问题,哪怕是翻脸我也照样见死不救。

思念

  有段很深的记忆,父亲知道我学会抽烟的时候也没天天责骂我。相反,他每次送我上学的时候,总会偷偷的塞几包烟给我,有时候甚至叫我让我带上一条烟走。这使我十分震惊,但这不能说明父亲纵容我抽烟。第一次去那所大学就是父亲送我去的。时而想到朱自清的《背影》,我总会情不自禁的热泪盈眶。父亲的死标志着家里的经济支柱倒塌,从此家里一贫如洗,这也意识着我身上的担子很重,我从此要学会很多东西。
  母亲老了很多,瘦了很多。她这次受到的打击太大了,和我不同。好象我对人生看的很透,但如果说一个人真的看透人生了,他此时此刻就可以去死了。我显然没有,当我知道我爸死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毫无感觉,神情麻木,目光呆滞,任母亲哭成什么样我也挤不出一滴眼泪。也许我是在故作坚强,但这段时间维持不了多久。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

认为

  回到家里,和小学的同学聚会,和初中的同学聚会,高中的同学聚会……大学里除了一个寝室的人以及同班里的、处的不错的,另外再加某个或很多你曾经非常喜欢的甚至深爱着的人之外,你对大学里其他人都没什么印象,更加不会想念。可以想象到,在这么多年的求学过程中,经过这么多的学校,你可能还十分痛恨某个同学、某个老师、某个教导主任、某个校长、某个学校门卫;很多年过去了,你听到以前的同学提到你曾经非常喜欢的那个同学的消息,还是显得特别关心;你是否还记得曾经哪个学校门口的某家小吃非常可口,至今还缠绵难忘。我们小学里一个班的二十多人,我曾和其中十几个人都做过同桌,总记得小学时男女生不合,一张桌上总会画条界限,上课时无意越界了,总会受到旁边那位冷不防的袭击。更加令我郁闷的时,曾经小学的几个女同学如今都做了别人的妻子和母亲,除我之外,还有两个同学还在上学,其他人全都早早脱离学校,结束了学生生涯,各自忙着挣钱谈恋爱娶媳妇嫁老公之类的事了。相比之下,我好象显得有点落后了,因为别人都在自己挣钱,而我却一直在花父母的钱。为此我后悔过,内疚过,伤感过,自卑过……但如今,我感觉我马上就会变的和他们一样,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换得美好的生活。
  现在和小学的同学们在一起,感觉自己在爱情上面简直就是个白痴。因为男生们都谈了女朋友,女生们都谈了男朋友。他们现在的生活目标无非是上班谈恋爱找乐子玩。而我认为自己将要很长一段时间里保持六根清净不近女色,唯一的目标就是挣钱。总之自己以后的一切都改变了,没有什么惊天动地没有什么轰轰烈烈没有什么风花雪月没有什么动人心悬。不会有和某个女孩子一见钟情甚至是很浪漫很貌似影视上的感情事发生,我的一生将会变的很平淡无奇,也许这是件好事。但至少现在,我仍然无法接受和不敢相信,总认为我的一辈子无论如何也不该是这个样子地,好歹也得有点波澜曲折跌宕起伏。因为我在很小的时候就自我感觉并非一个平凡的人,我的人生将会是不平凡的人生,但当我面对现实的时候,我特别沮丧。当然,我不需要某个人来告诉我,人生是需要自己去改变的之类的人生道理。我懂,我比谁都懂,但是我就是不相信,就跟我一直以来都不相信父亲已死一样。

孩子,永远都是孩子

  原本一个非常眷恋外面花花世界灯红酒绿四处飘荡的我,现在变的特别念家。其实我一直都没发觉其实家里的生活是这么好。每天可以多做点家务为母亲分担点烦恼。站在家门前的公路沿上,两旁杨柳垂钓,对面油菜花一望无际,公路上来来回回的行人车辆,为家乡这片农村生活画面增添一个个不可缺少的元素。如果碰到天气不错,还可以扛了个渔杆走几步到门前的小池塘边钓鱼。这可是城里的人们做梦也想不到的生活,很可能有些人一辈子也没过过这样的生活。都市里快速的生活节奏、繁忙的工作步伐、沉重的心理压力……让人喘不过来气。这让我感到乡下的生活更充满了一种与世无争的味道。更重要的是,就算天下所有人都不再疼你了,惟有你的父母,也只有他们对你永远都是真心真意,无论世间怎么变化,沧海变桑田多少回,他们对你绝不会改变。
  很快就要告别学生生涯了,我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忧伤。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以后的生活,或许从此进入社会,不再像以前那样天真无忧。现在回忆起来,大学里的生活果然犹如天堂一般,这种感觉如同高中毕业的学生一般,他们对大学充满了向往,而我恰恰相反,但感觉却是相同的。在大学里,父母给你钱,供你在学校里吃喝玩乐加学习。学习不学习全由你自己选择,不会有家长和老师每天管制着你,只要你在学校里不杀人放火不做犯法乱纪的事就没事。你可以在大学里享受承受接受种种事,包括你经历过的没经历过的,让你感觉自己一下子成熟了很多。一旦回到家里再呆段时间,你又会感觉自己还是那么幼稚,但你很不甘心,总觉得自己和以前不一样了,比以前成熟很多,但实际证明又未必真是那样。这究竟是错觉还是哪里不对?你仔细琢磨着,终于发现:改变是有的,但在父母的眼里,你永远都是个孩子。

杂论

  没有任何事情比睡觉更能放松精神了。我不太会睡觉,没有那种闭上眼睛就是天黑,睁开眼睛就是第二天中午十二点的本领。我只是一个典型的夜猫子。一般来说半夜十二点之前很难入眠,然后在床上还要辗转反侧浮想联翩一两个钟头,再经过一番挣扎才得以安眠。
  我常常失眠,在床上尽想一些虚无的东西。比如说哪一天和某个美女一见钟情或者中了五百万六合彩或者被外星人看中了接去其他星球等等。我花了很多时间来设想这些可能程度与真实性,以及虚构这些故事情节试图为自己增添一份更加绚丽的色彩。
  当别人说你懂事了,就表示你该懂男女之事了。我现在就这么认为,因为我懂事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想女人了。虽然这种想法有点下流无耻,但这却是我的真实想法。男人不好色,生理不正常。不知道是哪位前辈说的,但存在就一定有它的意义和道理,更何况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
  欧洲人宁愿相信,上帝是用男人的一根肋骨创造出女人来的,所以女人便成了男人的一部分。男人既然很好色,那女人也不例外。可以肯定的是女人好色但从不暴露,她们善于掩饰,并能隐藏的天衣无缝。除了像潘金莲这样的荡妇淫娃。其实,从央视版《水浒传》里根本看不出潘金莲有多淫荡。在她未结识西门庆之前,她也是个很守妇道很规矩的良家妇女。出于对自己丈夫的失望和不满,长期积压的痛苦和空虚才使她自然而然地对武松产生了渴望。这种心理应该可以理解。就比如说,一个男人的老婆是个颠倒众生的丑八怪,他当然对其他漂亮女子垂涟欲求了。《水浒传》种充分表露了对潘金莲的同情怜惜和另一份无奈,对武大郎也同样。可悲的是不知道有多少人能看的出来。
  自古至今,丑男纷纷命犯桃花艳遇连连。体形侏儒的土行孙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邓蝉玉;照镜子里外不是人的猪八戒还有个漂亮的媳妇高翠兰;就连卖吹饼的武大郎也有个潘金莲,矮脚虎王英居然还泡上了扈三娘……这种现象在古代只不过是个潜伏期,而在当今的大学里才真正发育成熟。因为在大学里面,丑男配美女或是帅男配丑女已经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但长相一般的人看了之后还是会咬牙切齿愤愤不平心有不甘。他们之中却无人敢于承认这是一种妒忌心理。   话说回来,在大学里面谈恋爱终究是一种“练爱”,练习谈恋爱。这种爱情有始有终,存活期有限,关键看能不能善始善终。爱情没有天长地久,只有曾经拥有。每个人都试图让自己幸福快乐地生活着,一个被囚禁了太长时间的人就像被关在笼子里太长时间的鸟一般一旦被放出来失去束缚后立即开始大胆自由的去享受和寻找浪漫刺激快乐兴奋等等。
  可浪漫这个词似乎在我的人生词典里渐渐遗逝,我就如同被关在笼子里太长时间的鸟,一旦被放出来后竟然失去了原先那种自由飞翔的能力,变的麻木不仁。

一些思想

  人们总在思索着三个阶段的人或事:过去,现在和将来。现在的人们总试图让自己活的现实活在现在,但人们似乎更加热衷于回忆和展望。我们回忆过去的纯真和欢乐,幻想以后的奢侈和美满,而从不对目前的生活过多打算。这个现象是客观的、可悲的,但也是无可奈何的。如果你的目前生活不满意,你肯定会回忆过去满意的生活以及幻想未来有好的生活;如果你现在已经很幸福了,你会生在福中不知福的想日后如何更加幸福。因为人的欲望是无穷的,人们永远不知道什么叫知足常乐。这就是那些贪官会贪污那么多钱的原因。就算国家规定了每个官每年只允许贪几万或十几万,我想这些也永远满足不了他们。
  其实我更加注重目前的生活状况或者回顾过去而不会整日幻想以后的生活怎么样。每个人都向往好生活,有金钱有房子有车子有位子般的“四有”新人。其实我也想,做梦都想。但相比之下,我更加头疼去考虑以后的事,这就好比两个人刚结婚就在新婚之夜里商量定夺日后孩子出来若是儿子叫什么若是女儿又叫什么之类的。有些思想不太现实,尽量避免去考虑。
  这个世界上到底什么东西最好?毫无疑问钱是最好的。世上只有钞票好,有钱的男人像块宝,投进钞票的怀抱,幸福享不了;没钱的男人像根草,离开了钞票,幸福哪里找……
  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却是万万不能的。我十分向往有钱,因为我没有钱;正因为我没有钱,所以我对金钱又十分深恶痛绝。虽然这话讲出来有点假牙,但却是我的真实想法。我曾经非常憎恨那些有钱人,还是因为我想有钱,因为我嫉妒羡慕所以怨恨。这便是我内心矛盾极端化的主要表现之一。这就好比你深爱一个女人,但她总是屡屡伤害你,使得你对她又爱又恨,从而形成这种矛盾现象。道理是相同的,如此看来,从某种意义上说,金钱和女人是等同的。
  

记忆中高中

  我在回忆过去岁月的时候,总会啼笑皆非。好像我每走过的一步路都是大错特错的。总会有那么多值得后悔的事情:比如哪一天若能早起十分钟就可以在半路上捡到一百块钱;也许哪一天迟起十分钟便可以和心仪对象狭路相逢不期而遇边走路边谈笑风声。如果每一天少说一句话或者多说一句话,少去一个地方或者多去一个地方,后面的结局都会有很大程度上的改变。事实就是这样,有很多事都是人们无法预料到的。
  举一真实事例。高一快放假时,我和同班里一男生发生小小不快,此人怀恨在心,在放学路上纠集一帮人将我拉入小胡同内痛快的揍一顿。放假后我正欲四处约人出来寻他报复,突闻此人某日下河游泳不幸淹死。我听后茫然无语,全当这是揍我的报应。
  高二我班里有个家伙看我不爽,曾几番扬言要揍我,那时正值春节过后的补课阶段。那家伙预定正月十五过后的开学前三天,结果就在正月十五那家伙在自己家门口放鞭炮时不幸炸伤眼睛,住院半年。所以开学后我仍然活的十分逍遥自在,肆无忌惮。
  其实这就是命运,命中早已注定,冥冥之中早有安排,由不得你改变的。人不能太相信命,但也不能完全不相信命。
  那个时代有着无数的打架事件可能都是因为“看某某不爽”而引起的。当然,我看很多人也不爽,并且是极度不爽,很多人看我也同样。但没有几个人真正对我动过手,我也未对任何人动过手。因为在这个社会主义现代化文明社会里,随便动手实在是一件很粗鲁的行为。而这些行为就可以下放给那些社会上的混混流氓地痞之类的人物了。                              
  高三我本来坐在全班第一排,脑袋上面就是老师,属于低头不见抬头见。后来有很多同学和授课老师向班主任举报我上课爱唱歌爱讲话,于是班主任便将我作了座位调整,而且是全班最大幅度的调整:由第一排调到最后一排,两面靠墙,单人单位!说实话我喜欢这个座位喜欢的一塌糊涂。
  过了一个月,班级集体换组调位。我跟着大部队移动,迁移到了靠后门的那张位。我倚门而坐,整天把后门打开,向外观赏风景。那段时间里班级里的大多同学和老师早已将我遗忘。我在后面看不见也听不到,闲着无事便趴下来看小说漫画或睡觉。不过还要时刻提防班主任从后门窗台突然袭击,以免被抓个措手不及。有一次晚自习,我看小说入了神,达到忘我境界,把周围一切人和事置之度外。以至班主任来的时候我竟没有发觉,被抓了个人赃俱获。幸亏那天我看的小说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否则我定要把父母给请到学校来了。
  以后我每天掌管后门的开关大权,成了班级里的看门使者。上课睡觉时,外面有上体育课的其他年级学生稍一侧脸就可以经常看到我享受婴儿般睡眠时的样子。不过坐在此处的好处还是颇多的。比如上课时身体内部矛盾恶化了想上厕所或者想逃课,根本无需请示讲台上的老师,只需完成低头弯腰两个动作就可以一闪即没逃之夭夭。无声无息神不知鬼不觉,待到老师发现为时已晚,他后悔也来不及了。不过即使他发觉了也无所谓,因为我在他们的眼中已经近似无药可救,还不如随我自生自灭,只要不影响到其他人认真听课就OK了!
  那段时间里我很无聊空虚懒惰无所事事,并且不学无术不求上进不思好学。我的神经十分恍惚,变的相当不正常。比如早上在家里睡到八九点,然后飞奔到学校,从后门悄悄地坐到座位上。那时我经常把桌子移到门外,半个身子也在门外,这样我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室外之人”。我通常都会在班里面坐到十点多,然后悄悄遛走,跑到学校门口的小商店里抽烟。
  那时候的感觉就是度日如年,彻底否定了什么光阴似箭时光如梭如白驹过隙等等狗屁理论。每当上课铃声一响,我总会无奈的说道:“还有四十五分钟下课……”一直慢慢数,一直数到还有四十五秒钟下课……
  高考第一天早上,我四点半起床,到网吧里打CS,打到八点半马不停蹄飞奔到学校考试,险些误点。对于高考,我没有丝毫畏惧心理,这就好比一个正在跳楼的人,身体已经在作自由落体了,想什么都无济于事。能做的,只有放手一搏孤注一掷,究竟筹码是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                           
  在高三毕业放假期间,家里人就问我上了大学后如何打算。我打算花一年时间来打算打算我到底应该怎么打算才能打算出一个比较好的打算。
  我敢说是个男生都希望可以在大一时找个女朋友,是个女生也想找个男朋友,尝试一下爱情的滋味。我自然也不例外。然而,这些话绝不能对你的父母说。那时我们可能都认为终于高中毕业了,以后的生活将会是个180度大转弯,至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的确,虽然转了个很大的弯,却也印证了什么叫刚出牢笼又入火海!

虚无幻境

  每个人的心中对未来都有一个美好的憧憬,我把这个憧憬称为“虚无幻境”。
  顾名思义,虚无的幻想意境,在客观世界里是不存在的。
  我的虚无幻境也同样,早已埋葬在时间的墓冢之中。其实和我一样的人都处于深渊之中,这个深渊充满了痛苦和绝望。唯一令人可寻的便是幻想。
  如同潘多拉打开了上帝赐予她并嘱咐她不要打开的盒子。结果,苦难、贪婪、狡诈、自私、恶毒、痛苦……全飞了出来,散入凡间大地。潘多拉惊慌失措之下忙关闭盒子,盒子里留下了仅剩的希望。希望被留住了,但却被关入了盒子里。这个盒子便被称为“潘多拉魔盒”。
  上帝为惩罚潘多拉夫妇,将普鲁米修斯束缚住。悲剧之父埃斯库罗斯为了留住希望,写下了《被缚的普鲁米修斯》。所以,我们没有了希望,我们只有绝望。我们渴望留住希望,盼望希望降临,希望归来,期望“潘多拉魔盒”能再度打开。于是我们登高眺望,寻找这个能再度打开“潘多拉魔盒”的人。
  不幸的是,我们至今也没有找到这个人。                              

超度梦想

  有句话说的好,一个人心中最美的景色就是他心中最大梦想。
  一个人值得可悲的是他一个时期的梦想灭了他另一个时期的梦想,更可悲的是他某个时期的真实生活又直接灭了他当时的梦想。所以我觉得我很可悲。
  我八六年出生,四岁上学。总的来说,心理生理智力等各方面发育都不太完善,以至在小学时我便拥有了一个普遍而机械的大众化梦想: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记得当时老师和大人们会问我们,你们长大了干什么啊?我们的回答都时固定不变并脱口而出的:好好学习报答社会,将来建设二十一世纪,建设四个现代化,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这就好比计算器内的固定程序早已被设计好的,永恒不变。倘若你输入一加一结果必然是二,倘出现了三或者除二以外的数的话,那你就应该把计算器给修理修理了。同样,如果我们当时回答老师我们将来要做一个江洋大盗劫富济贫或者其他话语,那老师们就该把我们给修理修理了。
  我的后天劣势延续到了初中。由于我太小,初一才十一岁,门牙还未扎齐说话比较露风,班级里无论男女胖瘦高矮美丑都比较喜欢拿强霸势欺负我。更倒霉的是还要经常被街上的混混们欺负。本来零花钱就少,一天最多两块。第一次两块钱全被夺走时我心疼不已,毕竟钱对我来说还不算身外之物。第二次我自以为很聪明的藏了一块硬币在脚底板。幸亏我当时三天不换鞋袜并且从早到晚不脱鞋的恶习难改,致使双脚恶臭无比甚至比中国足球队的脚发更臭。那些混混们搜到我下身时就感觉双脚奇臭迎面扑来,实在无法忍受难以抵抗,只好放过我这双“漏网之脚”。
  后来我发现自己竟那么笨础,为何不把两个硬币全藏在脚底板。所以那时我特别痛恨小混混,尤其痛恨,恨的出了窍离了谱。于是我梦想以后当个警察有朝一日能灭了小混混们。因为每当我看到警察叔叔将一群小混混带进警车时总会从内心深处情不自禁的发出一声感叹:酷毙了他!
  虽然当时我还不知道不到半个小时他们便被放了出来。
  到了高中,我便学会了堕落,并且坏坏学习天天向下。至此,我高中时的真实生活灭了我小学时的梦想。不过反差最大的还是高中的我居然崇拜混混梦想可以当个混混。当一个人梦想成为的人物竟然是他一段时间内最痛恨的人物,可见此人变化之大,堕落之深。
  也许是我发育开始完善,之所以想当个混混,原因大致如下:第一是我受够了那种被欺负的日子急切期待翻身解放;二是我厌倦了每次考试不及格后回家便遭受拳打脚踢,然后一个人躲起来哭的跟孟姜女一样每天被千斤包袱压着那种不见天日的生活;三是我羡慕混混们在校园内自由自在无忧无虑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横行霸道耀武扬威看谁不爽就可以直接上去劈脸呼他或用脚飞踹,倘若有人看我不爽还可以一个电话叫几十兄弟过来甚至都操着家伙。
  那时我在不知道别人对混混的印象已经到了谈虎变色人见人厌甚至是深恶痛绝的前提下,我认为混混的模洋风格方式绝对是值得我崇拜的。特别是当了老大后,一报大名就可以吓的一般小角色们口吐白沫涕泪横飞。更不可思议的是我竟然在那些混混的背后也情不自禁的说出了对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物发自内心相同的感叹:酷毙了他!
  结果在高三某个下午,我再次见到警察叔叔们将那些刚刚打破人头的混混们带进警车时,我旁边突然有人说了我最熟悉的四个人:酷!毙了他……顿时,我出了一身冷汗。
  于是呼,我初中时的梦想灭了我高中时的梦想。
  我逐渐发觉到如果混混不再无恶不作到处打架闹事的话它便不叫混混了。
  到了大学后,我继续保持后天劣势,而且这个劣势给我带来很大影响。
  在大学几年间,我身高达到一米七朝上,体重却一直没有超过一百斤。我发现我若去了医学系必然大受欢迎,那些研究男性骨骼的女生们根本范不着去实验室,直接冲着我来就够了。特别是学医的女性繁多,倘若可以天天研究我的身体必然会产生依恋,最终将和我溶为一体。只可惜那是不可能的。
  加上我的眼睛近视的越来越厉害,身体素质极差,导致我初中时梦想再次破碎,碎的像玻璃。其实仔细一想,如若我都能当警察了,真不知道是我带混混们上车还是他们带我上车。
  大学里我梦想好好生活,如若可以,请赐予我一个美丽的女孩,让我携她之手共赴浪漫之旅,只要她好我也好,我们好才是真的好。不幸的是,这种梦想直接被那时的真实生活所灭。
  至此,我曾有过的梦想全被灭的干干净净不留一丝痕迹。我写这些文字来超度这种梦想,现在超度完毕。

郁闷的郁闷

  当我怀着一颗郁闷的心写下这些郁闷的文字时,我希望看过这些文字的人不要郁闷。
  其实我不知道郁闷应该怎么去准确下定义和解释清楚,处在我这年龄段和处境中的人应该都是郁闷的。前提条件却是:我们这一类人绝对不是那这种积极向上埋头苦学不闻窗外事心无杂念单纯的找不到一丝污秽的角色。我们活的很累,不停的挣扎着,日复一日过着一种枯燥无味无所事事的生活,把一个个生龙活虎灵光焕发的人折磨的精神恍惚。
  有人把婴儿一出母体,开始享受生命的一刹那间发出的呱呱哭声称为人类苦闷呼号的第一声。照这样说,人类的苦闷和压抑是与生俱来的。一方面,是人的内心涌起的表现个性的欲望;另一方面,是社会生活的种种束缚强制这两种力之间的冲突是人类永久的苦闷和压抑。再进一层,人类本身与生俱来就有着两种矛盾的欲求。一方面,要自由地满足本能的欲求,一方面又要用道德等等压抑这本能的欲求。人类既具兽性,又具神性;既具利己主义的欲求,又具爱他主义的欲求。这样,人类就在精神和物质,灵与肉,理想与现实之间不断地冲突与挣扎。能够解释这种痛苦的是哲学家,能够表现这种痛苦的是艺术家。
  如果花十分钟的时间让我们扪心自问深刻反思的话,我们可以意识到,并且是清醒而明白地意识到,我们所追求的目标根本就是虚无的,与现实水火不容。每日活在一种虚拟世界之中,沉醉而不觉醒,或清醒却不愿觉悟。这个现实是残酷的,与我们处处冲突,格格不入。尽管我们勤奋刻苦的挖掘自身深藏的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潜力来抵抗这个现实世界,但最终也是螳臂挡车无济于事,犹如泥牛入海般悄无声息。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逐渐清醒,比从前更加明白。那时,我们再也无法掩饰住内心的恐惧和慌张,拼命地让自己脱离躯壳已久的灵魂重归一体,并强制它来适应这个与自身理想追求恰恰相反的现实世界。这是一种既可耻又可悲的行为。

转:一个朋友在群里发的笑话

一个男性自杀者的遗书(很短)
一个男性自杀者的遗书:
  几年前,我跟一个寡妇结了婚,她有一个已成年的女儿。后来我父亲跟我妻子的女儿结了婚。我女儿就成了我继母,我父亲成了我女婿。两年后我妻子为我生了个儿子,她是我后母同母异父的弟弟儿子管我叫爸爸,我管我儿子叫舅舅。我女儿又为我的父亲生了一个儿子,她是我的弟弟,但他又必须得管我叫外公。同时我是我妻子的丈夫,我妻子即我后母的母亲是我的外婆,所以我是我自己的外公...于是我想到了死…… 哈哈哈!!!!

抒情

  当所有的鲜花盛开时;当所有小溪歌唱时;当所有火山爆发时……你也没有发现我,一个在大江小河中挣扎了二十年的饿卵石。默默的,我把竹子那样的虚心,牛皮筋那样的坚韧和火一样的热情统统种进茫茫的沙漠。只要岁月的绳索不被利刃切断,终有一天,沙漠上定会长出属于我的一片绿洲。
  我的心一直在漫长而孤寂的旅行着。你永远无法了解,我会在默默中求得一份价值,知道那一刻的痛苦会助我走出卿卿我我的缠绵,走出我小小的蜗居。那么,我愿独自漂泊。
  我没有在你的心田种过苦树,可你却缕缕给我送来苦果。我眼帘下清澈的天空变得浑浊混沌了,似乎有狂风暴雨在翻滚飘飞。我不能咽下你给我的苦果,你还是留着等它发霉吧。虽然你曾如月亮一样照亮我,但是从未深深的吻过你的灵魂。丢掉那苦果吧,不要让时光,不要让青春在你的手中腐烂。
  痛苦是活着的标志,但活着绝不是为了痛苦。
  遗忘本是件容易的事情,我曾把最珍贵的爱情,遗忘在茫茫的无声岁月里,径直走过,没有回首。只是烙印深深的痛着,在暴风雨来临的前夜,猛然敲醒我脆弱的心灵。
  找了多么多抒情的东西,全是摘抄下来的,目的是为了增添一点浪漫色彩。阅读之后我才发现原来抒情的东西果然能抒出感情来。

仙剑一诗词摘录

仙剑奇侠传1诗集 人物诗

翩翩潇洒美少年,灵岛求药结仙缘。千里崎岖不辞苦,仗剑江湖为红颜。——李逍遥

仙灵岛上别洞天,池中孤莲伴月眠。一朝风雨落水面,愿君拾得惜相怜。——赵灵儿

刁蛮少女贵千金,比武招亲动芳心。盼能与君长相依,结伴江湖侠侣行。——林月如

如花苗女鬼灵精,喜逢君子初尝情。落花有意结连理,拌月愿作一颗星。——阿 奴

春花那堪几度霜 ,秋月谁与共孤光。痴心若遇真情意, 翩翩彩蝶化红妆。——彩依

嫉恶如仇剑如蛟 ,除魔重任一肩挑。纵横四海荡诸邪, 跨越千山斩群妖。——剑圣

仗剑红尘已是癫,有酒平步上青天;游星戏斗弄日月,醉卧云端笑人间。——酒剑仙

林家堡主霸一方,富可敌国豪气扬;为保威名垂千古,逼女比武赘东床。——林天南

歌曲赋诗

蝶舞春园

春花哪堪几度霜,秋月谁与共孤光; 痴心若遇真情意, 翩翩彩蝶化红妆。

情 愿

繁星点点,跨越银河能否与你相见?不怕遥远,只盼此刻飞奔到你身边。 往事如烟,魂萦梦牵,增添我心中思念; 纵然追寻万年,今生的情缘不变!

悲悯众生女娲孙,诚心祈雨求龙神;感动诸神奏玉帝,上苍垂怜降甘霖。

白河寒秋

垂柳落叶河上飘,轻烟浮云随风摇。落暮寒鸦添秋意,小挢流水任寂寥。

云谷鹤峰

青山幽谷笛声扬,白鹤振羽任翱翔。往事前尘随风逝,携手云峰隐仙乡。

蝶 恋

挥泪别痴心,只怨情长天未怜。真爱永不悔,盼君忆我千百世。

再续未了缘

自古英雄出少年,似水红颜惹人怜;今生情尽空悲切,来世再续未了缘。

桃花幻梦

紫嫣红云霞光绕,青山绿水尘世遥;粉铸脂凝柔似水,桃林深处伴君娇。

君莫悲

红颜如月有圆缺,君名逍遥莫悲切。今日种种深心总,他夜梦里见芳踪。

比武招亲

逍遥仗义管闲事,欢喜冤家相敌视。为解前仇泯旧怨,招亲擂台来比试。

游戏中诗

梦中大侠

小李子、志气高,想学剑仙登云霄。日上三竿不觉醒,天天梦里乐陶陶。

吕洞宾,乘风飘,肩背龙剑斩群妖;悲心救苦传妙道,至今万古姓名标。

韩湘子,品玉箫,志学修行家室抛;雪拥蓝关难行马,曾度文公上九霄。

曹国舅,爱逍遥,不恋荣华卸锦袍;世上万般修行好,手执云阳仙板敲。

李铁拐,相咆哮,黑脸浓眉腿又跷;虔心修炼长生法,挂拐登云蔼蔼飘。

汉钟离,性儿矫,识透人情事态枭;终南山上修妙道,列位仙班道行高。

何仙姑,容貌娇,懒伴红尘愿寂寥;苦志真修千百载,也归仙界乐逍遥。

蓝采和,年纪小,最爱修行却富饶;名山修炼成真果,使执棕篮驾海潮。

张果老,年纪高,须发苍苍两鬓萧;倒骑驴子呵呵笑,竟把繁华世界抛。

小李子、志气高,想学剑仙登云霄;日上三竿不觉醒,天天梦里乐陶陶。

——村子里小鬼嘲笑李逍遥的诗。

赵灵儿:

既不回头,何必不忘;既然无缘,何需誓言。今日种种,似水无痕,明夕何夕,君已陌路。——吟于仙灵岛,与李逍遥缠绵之夜

酒剑仙山神庙见面诗

仗剑红尘已是癫,有酒平步上青天。游星戏斗弄日月,醉卧云端笑人间。

酒剑仙:

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有酒乐逍遥,无酒我亦颠,一饮尽江河,再饮吞日月,千杯醉不倒,唯我酒剑仙。——吟于山后破庙,传授逍遥“御剑决”之后

魔非魔、道非道,善恶在人心。欲非欲、情非情,姻缘由天定。——算命仙的告别致词

妓女之静夜思床前人成双,衣裳脱光光。举头捉小鸟,低头吃香蕉。

酒剑仙尚书府施法狂饮琼浆数百钟,醉舞长剑指空虚。脚跟戏蹑群星斗,长啸一声天地红。

仙灵仙岛藏仙踪,翩翩少年把仙求。仙宫仙女不相识,错把牛朗当情郎。——吟于镇妖塔

失去的爱

  从我稍稍懂事时开始,便打算持笔写这篇文章,但支离破碎的思绪总是不能汇聚起来,而最近心静如水,顺势将其写了出来。
  至今为止,我已经走过了十八个春夏秋冬。而在这十八个年头当中,光在我祖父、祖母家里就度过了十多年。而对初中和高中那段时光,是最令我终生难忘的。
  我是祖父和祖母最小的孙子,也是他们最疼爱的孙子。在我之前,我的三个表哥也在他们这度过了十几个年头。尤其是我大表哥,刚离开他们还未满二十年,他从生下来就一直呆在这里。一直呆到他二十九岁。在临走之时,大表哥和祖母的眼泪都快流光了。现在轮到我了,他们便开始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服侍我。所以我和他们之间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感情,已近胜于父母之情。
  我上初一时,祖父和祖母都已年近古稀。每到冬天,祖母就非常怕冷畏寒,于是我便和她同睡一张床。每天晚上我先为她暖床,等到床里很热乎了,祖母才进来睡。所以她常说:小孩身上三把火。然而她每次在上床之前,总有随意的将拖鞋凌空一抛,然后看一下拖鞋落地后是什么样。见是鞋底向上,她便叹了口气,道:“明天会下雨,上学时记得带把伞!”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居然用这种方法来预测天气,实在难以相信,也不敢相信。第二天上学时,祖母又说了一遍,叫我带把伞。我坚决不带,她从床上起来硬将那把黑布大伞塞到我手里。我将伞往地上一摔,道:“鬼才相信你那破迷信!”然后便飞奔出家门。那天一开始的确是晴空万里无云,谁知道就在放学之际,乌云密布,倾盆大雨下了起来。尽管我急速奔跑回家,但仍然被淋成了落汤鸡。最后,连推开家门的勇气都没有了,心里全是羞愧之情。但祖母并没有多加责骂我。她早已把我的干衣服找了出来,在炭火盆上烘的热热乎乎的,为我换上了。然后她又把我的湿衣服拿去洗了。从那以后,我总算是明白什么叫“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了。
  从那以后,每天上学的前夕我都会看祖母测天气。尽管有时不灵,害的我晴天带把雨伞被同学取笑,不过祖母常说:饱带干粮晴带伞,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当然有时候突逢雷阵雨,全班也只有我一个人带伞,同学们那种羡慕和眼光使我内心特别舒适。那时候虽然有天气预报,但我还相信祖母的抛鞋法,看天气预报只不过是看看温度而已。       
  祖母在年轻时干的很重的苦力活,导致她在年老之时一身是病,比如说有高血压、心脏病、气管炎和鼻炎等。每天晚上见她大把大把的吃药实在是很可怕的事。和吃饭一样,从未间断过。久而久之,那些药名我顺口便叫了出来,有罗布麻、丹生片、谷维素、维生素和速效救心丸等。    
  在原来,祖母每天早晨都起来的很早,去菜市场买完菜就回来洗衣服做家务。不幸的是,在一个雨天,由于人多路滑,人老骨脆的她摔了一跤,把她的左臂摔断了。从那以后,祖父就挑起了买菜的担子,祖母便一直呆在家里,再也没出过家门。
  夏天,祖母便拿着一把芭蕉叶扇子、戴着老花镜、坐在那台老式十四英寸黑白电视机前看电视;冬天,她便坐在炭火盆前一边抽烟一边看电视。说到抽烟,应该是祖母唯一的嗜好了。她从不抽好烟,在我的印象里,她抽过最贵的烟莫过于两块钱一包的软壳“龙泉”烟。
  令我最不能忍受的便是她的唠叨。人老了,就变的很罗嗦。通常的一件小事到她嘴里能说上几个小时。我听的不耐烦了,便和她吵,吵个天翻地覆。有时我气极了便摔碗砸东西。祖母见罢便不吭声了。为此,她经常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偷着流泪。我能明白,她罗嗦是为了我好,但我实在是接受不了那些永无休止的话,说的我耳根都生了老茧。后来大表哥经常来看他们之余顺便开导了我一番,我也渐渐习惯了。到后来,她说她的,对的我就听,错了我当她没说。时间一长,她不罗嗦我倒是感到有些不习惯了。
  祖母在晚年,烟抽的更厉害。每天放学回来一进她的房间,便被一股烟气给熏了出来。那时候我上高三,已经学会了抽烟。可想而知,她抽烟有多厉害。更甚者,她抽完烟,便将烟头丢在炭火盆里任它烧尽,烧的整个房间里乌烟瘴气的,让人受不了。并且她的房间里门窗紧闭,空气无法流通,她整天就呆在那里面,怎能不把身体搞坏?最终,她咳的越来越厉害,身子也一天比一天弱。
  那天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阳历二月四日,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正好我放寒假。祖母已经病入膏肓,祖父要带她去医院,祖母死活不肯。她说一进医院就得拿钱大把大把的往里砸,她的病是治不好了,何必去花那些冤枉钱呢!何况人要死活不了,人要活死了,她坚信人的命就是这样。祖父拿她没办法,只有出去买药。祖母从床上起来,坐到炭火盆旁,看着自己的手,对我说:“看看,这、这、这还有那、那都长土斑了。”我听不懂,便问道:“土斑是什么意思?”她说:“表示人要入土了,就是人要死了,阎王爷很快就会来抓我了!”我笑着道:“您瞎说些什么,您这点病吃了药就没事了。”祖母没说话,她笑着看着我。我被她的笑声笑的心里发麻,她在笑我这些假话说的太直接。其实我很清楚,祖母的寿命将尽,她最多能熬过大年三十就已经是菩萨保佑了。然而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就在腊月二十五号的凌晨四点二十三分祖母便离开了人世。死前她仍轻唤着我的小名字。祖母最终没有熬过大年三十,没能闻到过年的喜气。
  家里的中堂、年画和四扇屏都已近十年没换过了,祖父今年把新的都买好了,准备过了全新的春节,让祖母高兴高兴,可祖母是看不到了,永远也看不到了。已经八十多了祖父也忍不住老泪纵横。当时,我的眼睛里已经看不见任何事物了。我在祖母的遗体前守了一夜。那一年,我们家没有贴新的春联。
  祖母走了,她辛苦了一辈子,抚育了四个孩子。我是她抚育的最后一个孩子,也是她最疼爱的一个孙子,更是唯一的看着她离去的孙子。我一时之间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在她死时,我流的泪还没有她平时偷着为我流的泪多。我呢?一直厌她,烦她,嫌她罗嗦,跟她吵,故意气她,我换来的是什么?最终,我什么也没有换来,我惟有失去,我失去的是最珍贵的一份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