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6日星期五

转老小《大学室友》

  直到上了大学,本人才住进寝室。原以为住寝室会象在外租房子那样无比自由,只要不拆房子其他干什么都没人管你。然而住了一段时间才发现自己想得太天真了。寝室里的规定比我国宪法条列都多,偶尔比照了一下,发现自己除了没有私自带女生入宿舍过夜之外,其他基本都违反了。其实并非我良心发现,只是没有哪个人愿意在大庭广众之下陪我上床罢了。
  大家来自五湖四海,千里迢迢相聚一起并非易事,论缘分少说也得前世五百年的修行。相处了一年,虽说彼此间尚未发生过什么风花雪月之类的事情来,不过关系也铁得熔都熔不化。大家都颇具特色,想起来让人快乐。
  首先要说的是飞哥。此人头大,而且呈正方形,典型的方正电脑代言人。他自称三岁可为诗,四岁能做赋,通古博今,才华横溢。我不知道他才华是否横溢,不过他睡觉时口水确是横溢的,不需多时便蔓延到整个枕头。然而这厮能说会道,幽默风趣,确实很有几分才气,不得不叫人折服。
  他左边床铺的叫刘涛。此人的特色是特色,平日默不作声,哑巴似的,可一谈到色情的东西,便眉飞色舞,左右逢源,滔滔不绝,兴奋不已。仿佛他自己就是男主角,而且已经达到了高潮。往往讲得大家一片沉寂,自愧不如。更有特色的是,这家伙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胡子比头发多的男人,杂乱无章荒草似的。每早起来他必要定时除草,声音大得连聋子都能听得到。每当除草机在他下巴上来回奔波时,我便想到了秋收。
  刘涛上铺是军子。说起此人,很有几分神秘色彩。平日里神龙一般,见首不见尾,经常彻夜不归。待我门一大早背书包上课时,只见他缩着身子回来上床睡觉。久而久之,养成了昼伏夜出的习惯,我门都怀疑他是不是属猫头鹰的。这厮一向比较吸引人眼球,那还要归功于他的牙齿。前排两颗牙齿不愿合群,异军突起 ,长期暴露在外,接受风雨的洗礼。太阳光底下光彩夺目,闪烁不止,挂在唇边仿佛肉案上两把明晃晃的剔骨刀,看了让人心寒。除牙之外,他还有个深藏不露的特点,那便是脚,比毒蛇都毒,触草木,尽死!每当他鞋子一脱,方圆五里内很难站人,我门在寝室受尽他那双脚的摧残,长期下来竟练了个百毒不侵,现在喝老鼠药都跟喝水似的。我门曾试想过要化腐朽为神奇,例如考试时将他的袜子放在桌肚里,然后做出偷窥状引诱监考老师前来搜查,后果是那老师必死无疑,而且连死因都查不出来。我曾虚心请教过他一次,据他透露,那脚是经过长期修炼而来,具体修炼方法是:不换鞋,不洗脚。
  最后要说的是傻志,我们班班长。他是我门寝室最爱学习也是唯一爱学习的人。每天早睡早起,生活极有规律。只是我想不通为什么生活那样有规律的人脸上痘痘却最多,密密麻麻,都腾不出地方来长毛。因为他长得酷似《色即是空》上的男主角,所以有段时间经常被我们传为笑料。
  其余几人也都很有特色,只是我不想一一描述而已。大家共处一室,笑过,闹过,打过,骂过,有没有哭过那是被窝里的事。我们一起吃,一起住,一起吹牛,一起打球。。。相伴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简单而又无聊的日子,那种感觉很轻松,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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