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6日星期五

超度梦想

  有句话说的好,一个人心中最美的景色就是他心中最大梦想。
  一个人值得可悲的是他一个时期的梦想灭了他另一个时期的梦想,更可悲的是他某个时期的真实生活又直接灭了他当时的梦想。所以我觉得我很可悲。
  我八六年出生,四岁上学。总的来说,心理生理智力等各方面发育都不太完善,以至在小学时我便拥有了一个普遍而机械的大众化梦想: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记得当时老师和大人们会问我们,你们长大了干什么啊?我们的回答都时固定不变并脱口而出的:好好学习报答社会,将来建设二十一世纪,建设四个现代化,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这就好比计算器内的固定程序早已被设计好的,永恒不变。倘若你输入一加一结果必然是二,倘出现了三或者除二以外的数的话,那你就应该把计算器给修理修理了。同样,如果我们当时回答老师我们将来要做一个江洋大盗劫富济贫或者其他话语,那老师们就该把我们给修理修理了。
  我的后天劣势延续到了初中。由于我太小,初一才十一岁,门牙还未扎齐说话比较露风,班级里无论男女胖瘦高矮美丑都比较喜欢拿强霸势欺负我。更倒霉的是还要经常被街上的混混们欺负。本来零花钱就少,一天最多两块。第一次两块钱全被夺走时我心疼不已,毕竟钱对我来说还不算身外之物。第二次我自以为很聪明的藏了一块硬币在脚底板。幸亏我当时三天不换鞋袜并且从早到晚不脱鞋的恶习难改,致使双脚恶臭无比甚至比中国足球队的脚发更臭。那些混混们搜到我下身时就感觉双脚奇臭迎面扑来,实在无法忍受难以抵抗,只好放过我这双“漏网之脚”。
  后来我发现自己竟那么笨础,为何不把两个硬币全藏在脚底板。所以那时我特别痛恨小混混,尤其痛恨,恨的出了窍离了谱。于是我梦想以后当个警察有朝一日能灭了小混混们。因为每当我看到警察叔叔将一群小混混带进警车时总会从内心深处情不自禁的发出一声感叹:酷毙了他!
  虽然当时我还不知道不到半个小时他们便被放了出来。
  到了高中,我便学会了堕落,并且坏坏学习天天向下。至此,我高中时的真实生活灭了我小学时的梦想。不过反差最大的还是高中的我居然崇拜混混梦想可以当个混混。当一个人梦想成为的人物竟然是他一段时间内最痛恨的人物,可见此人变化之大,堕落之深。
  也许是我发育开始完善,之所以想当个混混,原因大致如下:第一是我受够了那种被欺负的日子急切期待翻身解放;二是我厌倦了每次考试不及格后回家便遭受拳打脚踢,然后一个人躲起来哭的跟孟姜女一样每天被千斤包袱压着那种不见天日的生活;三是我羡慕混混们在校园内自由自在无忧无虑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横行霸道耀武扬威看谁不爽就可以直接上去劈脸呼他或用脚飞踹,倘若有人看我不爽还可以一个电话叫几十兄弟过来甚至都操着家伙。
  那时我在不知道别人对混混的印象已经到了谈虎变色人见人厌甚至是深恶痛绝的前提下,我认为混混的模洋风格方式绝对是值得我崇拜的。特别是当了老大后,一报大名就可以吓的一般小角色们口吐白沫涕泪横飞。更不可思议的是我竟然在那些混混的背后也情不自禁的说出了对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物发自内心相同的感叹:酷毙了他!
  结果在高三某个下午,我再次见到警察叔叔们将那些刚刚打破人头的混混们带进警车时,我旁边突然有人说了我最熟悉的四个人:酷!毙了他……顿时,我出了一身冷汗。
  于是呼,我初中时的梦想灭了我高中时的梦想。
  我逐渐发觉到如果混混不再无恶不作到处打架闹事的话它便不叫混混了。
  到了大学后,我继续保持后天劣势,而且这个劣势给我带来很大影响。
  在大学几年间,我身高达到一米七朝上,体重却一直没有超过一百斤。我发现我若去了医学系必然大受欢迎,那些研究男性骨骼的女生们根本范不着去实验室,直接冲着我来就够了。特别是学医的女性繁多,倘若可以天天研究我的身体必然会产生依恋,最终将和我溶为一体。只可惜那是不可能的。
  加上我的眼睛近视的越来越厉害,身体素质极差,导致我初中时梦想再次破碎,碎的像玻璃。其实仔细一想,如若我都能当警察了,真不知道是我带混混们上车还是他们带我上车。
  大学里我梦想好好生活,如若可以,请赐予我一个美丽的女孩,让我携她之手共赴浪漫之旅,只要她好我也好,我们好才是真的好。不幸的是,这种梦想直接被那时的真实生活所灭。
  至此,我曾有过的梦想全被灭的干干净净不留一丝痕迹。我写这些文字来超度这种梦想,现在超度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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